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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一二三四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举例如下:

实际工作时间就是2011年3月到2012年8月,实际上班时间年限为一年5个月;

补偿年限为1.5个月,未提前通知再加一个月,合计为两个半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往前推12个月,加起来再除以12就是你的12个月平均工资。

一、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的营业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停止活动,进入解散阶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4、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纳所欠税款;

(4)偿公司债务;

(5)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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