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的,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伤残或死亡,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并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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