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如果已经抄报税了,就无法作废了,因为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里去了;所以只有通过开具红字来处理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监制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名称、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印制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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