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残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交通事故致残可申请精神赔偿吗
1、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以北京地区为例,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认赔偿金额:
(1)十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10%,一般在元;
(2)九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20%,一般在元;
(3)八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30%,一般在元;
(4)七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40%,一般在元;
(5)六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50%,一般在元;
(6)五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60%,一般在元;
(7)四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70%,一般在元;
(8)三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80%,一般在元;
(9)二级伤残的赔偿指数为90%,一般在元;
(10)一级伤残(即植物人)的赔偿指数为100%,其赔偿金额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额基本一致,一般不超过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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