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步骤包括: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步骤如下:
1.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2. 管理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3. 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4. 如果伤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评定人可以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次进行评定。
5. 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6. 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要准备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二)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五)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六)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拓展延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后,根据交通事故的成因以及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调解书;
2. 当事人身份证明;
3. 车辆驾驶证;
4. 车辆行驶证;
5. 车辆登记证;
6.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或者《交通事故现场图》;
7.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伤情诊断证明;
8. 交通事故受伤程度程度鉴定所需的检验报告或者医疗诊断证明;
9.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近亲属或者肇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协商的书面材料;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以便及时获得赔偿。
结语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步骤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要准备的材料已经详细说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后,管理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如果伤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评定人可以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次进行评定。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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