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户口本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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