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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上离婚孩子可以判给谁

来源:一二三四网

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应根据如下情况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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