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一、劳动仲裁的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试用三天不合格不发工资是合法吗
试用三天不合格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辞退,单位也应当按照约定,再结合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起相应的工资报酬。若单位不给劳动者试用期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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