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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个月的冷静期是否必须执行?

来源:一二三四网

协议离婚存在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无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需经过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至民政局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争议,但在特定情形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可准予离婚。失踪宣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诉讼离婚里并没有冷静期之说。协议离婚过程中,民法典已经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过程,所以属于强制性的。只要你想协议离婚,你就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具体程序而言就是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递交完材料之后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双方期满后均未到民政局,以上情形都视为撤回申请。如果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至民政局,则民政局会发给离婚证。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很多人觉得设置离婚冷静期并不合理,自己想要离婚就应该要办成不应该拖延,不想要遵循离婚冷静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后一个月的冷静期对婚姻解决是否起到积极作用?

离婚后的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情绪冷静的状态下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避免冲动行为带来的后悔。这个冷静期可以给双方提供时间和空间,以便重新思考婚姻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在这段时间里,夫妻可以通过沟通、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尝试修复婚姻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冷静期的执行有助于减少冲突和争吵,为双方提供冷静思考的机会,可能有助于婚姻的解决。然而,冷静期是否起到积极作用,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夫妻双方的意愿。在某些情况下,冷静期可能有助于保护夫妻关系,但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并不适用。因此,冷静期的执行与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和决策。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过程中的必要程序,为双方提供重新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机会。在这段时间里,夫妻可以寻求专业咨询,修复婚姻关系。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突,可能有益于婚姻的解决。然而,冷静期是否适用需考虑具体情况和夫妻意愿。在某些情况下,冷静期能保护夫妻关系,但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不适用。因此,冷静期的执行与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评估决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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