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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什么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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