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虚拟财产侵权
虚拟财产侵权责任:
特性
随着网络游戏在我国的发展,虚拟财产案件逐渐增多,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如何确定归责原则以及责任构成、怎样承担责任都对传统的法律提出了挑战,这些问题成为处理该类案件的一个关键,笔者将从虚拟财产的网络特性出发,探究虚拟财产侵权责任有关问题.
有的学者从产品质量法的角度对虚拟财产侵权的规则原则、责任构成进行了分析。网络游戏的世界不同于现实社会,关于财产侵权的法律适用,不能直接把现实社会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实用在虚拟世界,需要经过分析变通使之适应网络游戏环境的特点。作者将对虚拟财产侵权责任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探讨:
一、行政赔偿适用情形
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是指《国家赔偿法》第4条前3款规定的行为以外的行政违法行为,例如:
1、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奖惩任免决定违法,从而损害了该公务员的财产权益;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经营自主权造成财产权益损害;
3、行政机关违法发放许可证,造成申请人之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益损害的;
4、行政不作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益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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