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股东权利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主要包括:分取红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在股东会会议上,原则上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在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一、什么时候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谁召开怎么召集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由谁召开: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怎么召集: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二、股权和分红权有什么区别
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等。分红权与股权的区别在于,分红权属于股权的一部分,只由股东以其出资享有股权时,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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