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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在什么时候签

来源:一二三四网

借款合同会因为借款给付的方式导致生效的时间不同。具体分为: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有效要求有哪些

关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有效要求:

(一)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网上贷款平台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的;

(四)贷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的;

(五)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时。

二、出借人未履行出借义务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为自然人,这份借款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签订合同后,出借人反悔,没有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出借款项,则应当认为借款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自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借款人也就不能凭借该合同要求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但是,如果借款合同不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而是在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则仍应视为诺成性合同,即通常从合同签订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出借人没有依约实际交付出借款项,借款人是可以凭该借款合同要求出借人履行相应义务的。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于合同生效的时点和条件有其他约定,或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类借款合同的生效时点或生效条件有特别规定的,还应优先适用这些约定和规定来确定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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