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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公司社保名字错了更改流程

来源:一二三四网

以前公司社保名字错了更改流程如下:

1、先到原公司让其开具证明,包括要更改的内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等,然后公司盖章即可。(如果不存在此类情况,这步可以省略。)有些地方如果要更改姓名、性别等,可能还需要你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部门开具证明。

2、准备个人资料,包括原公司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外地的只需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指印,不过这一步可到税务局之后再弄。

3、持上述资料到公司所属的税务局,需要和公司会计一同前往,因为办理过程需要用到公司的公章等。反正让会计陪同一起去就对了,这些程序会计都懂。然后到税务局咨询处告知自己要变更的项目,领取《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第四步将《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正确填写好,签名并按手印,之后连同你带来的资料一起交给经办人。

修改社保人姓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1、《XX市参保人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需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综上所述:首先,联系单位的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人事部门或社保负责人核实情况后,会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修改社保信息。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将修改后的社保信息更新到系统中。确认社保信息已修改正确后,与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负责人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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