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的拾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发布招领公告。若6个月内无人认领,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将被视为侵权行为,不能要求支付费用或履行承诺。
法律分析
违法。
是违法的,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并不因此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
一、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二、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
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拓展延伸
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关法律责任
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关法律责任是一个涉及到财产权益和法律责任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他人发现遗失物时,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并尽力寻找物主。然而,如果擅自卖出他人遗失物,这将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此类行为可能被视为盗窃、侵占或违反失物拾得规定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不要擅自卖出他人遗失物,以免面临法律责任和可能的刑事处罚。如果您发现遗失物,请及时报警或联系相关机构,以便将物品归还给合法的所有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结语
拾得遗失物并不赋予拾得人所有权,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拾得人应返还权利人,并通知或送交有关部门。拾得人可要求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报酬。权利人发出悬赏广告的,不得反悔。有关部门知道权利人的应及时归还,不知道的应发布招领公告。无人认领的遗失物6个月后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损毁或灭失需承担责任。拾得人不归还遗失物的,构成侵权行为,不能要求费用或履行义务。请遵守法律,保护财产权益,维护社会正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