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原则;组织设计的编制;基本供电系统的结构和设置;基本保护系统的组成及设置规则;接地装置及设置规则;配电箱的箱体结构、电器配置与接线规则又臺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要求;配电线路设置的一般规定和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的敷设规则;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器的使用规则;对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防雷措施;及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本文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的: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
施工现场专用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是:其一,必须采用TN- S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其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其三,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所谓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TN—S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增加一条专用保护零线(PE线),称为TN –S接零保护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特点是:
(l)电力变压器低压侧或自备发毛I乏芝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一较不大于4欧.
(2)电力变压器低压侧或自备发电机组共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相线(火线)L1、L2、L3(A、B、C)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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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发电机组的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二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N线),另一条叫做保护零线(PE线)。其中工作零线(N 线)与相线(L1、L2、L3)—起作为三相四线制电源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作电气设备接地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连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基座等)。二种零线(N和PE)不得混用。同时,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所谓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迄线开始至用电没备中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到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配电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给一台用电设备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宜分路设置,但开关箱内只能设一路.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除应记住有三项基本原则以外,还应理解有两道防线。一道防线时采用的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另一道防线设立了两线漏电保护系统。在(PE),所以在任何正常情况下,不论三相负荷是否平衡,PE线上都不会有电流通过,不会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采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时,由于设置了一条专用保护零线(PE),所以在任何正常情况下,不论三相负荷是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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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PE线上都不会有电流通过,不会变为带电体,因此与其相连接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基座等)始终与大地保持等电位,这是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的一个突出优点.但是,对于防止因电气设备非正常漏电而发生的间接接触触电来说,仅仅采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并不可靠,这是因为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PE线上就会有电流通过,此时与其相连接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基座等)即变为带电部分.如果同时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则当任何电气设备发生非正常漏电时,PE线上的漏电流即同时通过漏电保护器,当漏电流值达到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时,漏电保护器就会在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内分闸断电,使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基座等)恢复不带电状态,从而防止可能发生的间接接触触电事故。上述分析表明,只有同时采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才能有效地形成完备、可靠的防间接接触触电保护系统,所以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施工现场防间接接触触电不可或缺其一的二道防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实行用电组织设计制度;建立和实行电工及用电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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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且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写. 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的目的是用以指导建造一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适应施工现场特点和用电特性的用电工程,并且用以指导所建用电工程的正确使用。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是: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要依据现场勘测资料提供的技术条件和施工用电需要综合确定. 3.负荷计算
负荷是电力负荷的简称,是指电气设备(例如电力变压器、发电机、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中的电流和功率。 负荷计算的结果是配电系统设计中选择电器、导线、电缆规格,以及供电变压器和发电机容量的重要依据。 4.选择变压器
变压器的选择主要是指为施工现场用电提供电力的1010。 4kV级电力变压器形式和容量的选择,选择的主要依据是现场总计算负荷。
5.设计配电系统
配电系统主要由配电线路、配电装置和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其中配电装置是整个配电系统的枢纽,经过与配电线路、接地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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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形成一个分层次的配电系统。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是:设计或选择配电装置、配电线路、接地装置等。 6.设计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的防雷主要是防直击雷,对于施工现场专设的临时变压器还要考虑防感应雷的问题.
施工现场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是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形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防雷接地电阻值等: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所有防冲击接地电阻值均不得大于30欧. 7.确定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电气领域里的防护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电磁感应、静电等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指为了正确使用现场用电工程,并保证其安全运行,防止各种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而制定的技术性和管理性规定:
对于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小型施工现场,按照《规范》的规定,可以不系统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要履行与用电组织设计相同的“编、审、批\"程序。 电工及用电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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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
电工必须是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的专业电工,并应通过定期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电工的专业等级水平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用电人员
用电人员是指施工现场操作用电设备的人员,诸如各种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和使用者。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所用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掌握劳动保护方法,并且考核合格。 安全技术档案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46-2005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它们是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集中体现。
(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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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当按三级设置,即采用三级配电。 系统的基本结构
已经述及,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它的基本结构形式可用一个系统框图来形象化地描述,如图9—1所示。 系统的设置规则
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1.分级分路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放射式)配电;每一分路也可以(树干式)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放射式)配电,而其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若干开关箱或链接若干同类、相邻开关箱。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所谓“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配电连接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配电给集中办公区、生活区、道路及加工车间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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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级分路规则的要求,在三级配电系统中,任何用电设备均不得越级配电,即其电源线不得直接连接于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任何配电装置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否则,三级配电系统的结构形式和分级分路规则将被破坏。 2.动照分设
(l)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2)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3.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 按照《规范》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主要是指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电磁辐射、静电等因素的防护要求,防止由其引发设备损坏、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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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的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靠近电源; (2)靠近负荷中心; (3)进、出线方便; (4)周边道路畅通;
(5)周围环境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少、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无积水;
(6)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和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2.配电室的布置
配电室的布置主要是指配电室内配电柜的空间排列,规则如下: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时不应小于1. 5m,双列面对面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时不应小于0 8m,双列背
对背布置时不应小于1. 5m,个别地点有建筑结构突出的空地时,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m;
(4)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5)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通道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小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的通道高度不应小于1. 9m; (6)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应小于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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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电装置上端(含配电柜顶部与配电母线排)距天棚不应小于0。5m;
(8)配电室经常保持整洁,无杂物。 3.配电室的照明
配电室的照明应包括二个彼此独立的照明系统:一是正常照明,二是事故照明。 自备电源的设置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的自备电源,即是指自备的230/400V发电机组。 施工现场设置自备电源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种情况:
(1)正常用电时,由外电线路电源供电,自备电源仅作为外电线路电源停止供电时的后备接续供电电源;
(2)正常用电时,无外电线路电源可供取用、自备电源即作为正常用电的电源 基本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的用电系统,不论其供电方式如何,都属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为了保证用电过程中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对系统本身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如接地、短路、过载、漏电等故障进行自我保护,在系统结构配置中必须设置一些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子系统,即接地保护系统、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等,它们的组合就是用电系统的基本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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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护系统的设置不仅仅限于保护用电系统本身,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用电过程中人的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别是防止人体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在TN系统中,如果中性线或零线分为二条线,其中一条零线用作工作零线,用N表示;另一条零线用作接地保护零线,用PE表示,即将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和使用,这样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称为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 –S系统, 1.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的确定原则
(l)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 –C接零保护系统。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形式应与原系统
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当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现场工作零线(N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通过总漏电保护器后引出,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进线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采用TN –S和局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时,PE线的设置规则
(l) PE线的引出位置:对于专用变压器供电时的TN –S接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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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 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对于共用变压器三相四线供电时的局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进线零线处引出。
对于共用变压器三相四线供电时的局部TN –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进线零线处引出.
(2) PE线与N线的连接关系:经过总漏电保护器( RCD)后PE线和N线即分开,不得再作电气连接.
(3) PE线与N线的应用区别:PE线是保护零线,只用于连接电气设备外漏可导电部分,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无电流通过,被视为不带电部分,且与大地保持等电位;N线是工作零线,作为电源线用于连接单相设备或三相四线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会有电流通过(当三相负荷不平衡时),被视为带电部分,且对地呈现电压。所以,在实用中二者不得混用和代用。
(4) PE线的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指 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
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否则N线中的电流将会分流经大地和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处形成回路,使PE线对地电位升高而带电。PE线重复接地的目的,一是降低PE线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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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电阻,二是防止PE线断线而招致接地保护失效。
(5) PE线的绝缘色:为了明显区分PE线和N线,以及相线,按照国际统一标准,PE线一律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N线和相线严禁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
(6) PE线的材质:为了保证PE线电气连接的可靠性,PE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 过载、短路保护系统
当电气设备和线路因其负荷(电流)超过额定值而发生过载故障,或因其绝缘损坏而发生短路故障时,就会因电流过大而烧毁绝缘,引起漏电和电气火灾.
过载和短路故障使电气设备和线路不能正常使用,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使整个用电系统瘫痪,严重影响正常施工,还可能引发触电伤害事故。所以对过载、短路故障的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
预防过载、短路故障危害的有效技术措施就是在基本供配电系统中设置过载、短路保护系统。过载、短路保护系统可通过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设置过载、短路保护电器实现。这里需要指出,过载、短路保护系统必须按三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各分路中都要设置过载、短路保护电器,并且其过载、短路保护动作参数应逐级合理选取,以实现三级保护的选择性配合。用作过载、短路保护的电器主要有各种类型的断路器和熔断器。其中,断路器以塑壳式断路器为宜;熔断器则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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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断功能的产品,不得以普通熔丝替代。 漏电保护系统
工现场用电工程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其具体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则。
(1)漏电保护器的设置位置: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中漏电保护器的设置位置必须在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其中,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在总路各分路重叠设置。 (2)漏电保护器的动作参数应按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原则和可靠防止人体触电伤害原则确定,根据这两个原则,《规范》对设置于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1)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旋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场所≤30mA,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15mA,而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则均应为≤0.1s;
2)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为〉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为>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超过安全界限值30mA . s,即≤30mA.S。 (3)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PE线当作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的结构选型: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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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不能选用辅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5)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间接接触)触电保护系统。漏电保护器在TN –S系统中的配合使用接线方式.
干线上的漏电保护器RCD是指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各支线上的漏电保护器RCD是指各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并且所有漏电保护器RCD均应装设于总配电箱(配电柜)或开关箱中靠近负荷的一侧: 接地装置
接地是施工现场用电系统安全运行必须实施的基础性技术措施。 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有四种类型的接地,即10/O.4 kV电力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和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电源中性点要直接接地(功能性接地);PE线要作重复接地(功能性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要通过PE线接地(保护性接地);高大建筑机械和高
架金属设施要作防雷接地;产生静电的设备要作防静电接地等。 所谓接地,是指设备与大地作电气连接或金属性连接。电气设备的接地,通常的方法是将金属导体埋入地中,并通过金属导体与电气设备作电气连接(金属性连接)。这种埋人地中直接与地接触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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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导体称为接地体,而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与接地线的连接组合体就称为接地装置。
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电气设备的接地可以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所谓自然接地体是指原已埋人地下并与大地作良好电气连接的金属结构体,例如埋入地下的钢筋筋混凝土中的钢筋结构体、金属井管金属水管、其他金属管道(燃气管道除外)等。当无自然接地体可利用时应敷设人工接地装置,人工接地装置的选材及其敷设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人工接地装置的选材
接地体的材料宜选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铝材和螺纹钢,接地线的材料宜选用扁钢. 2.人工接地装置的敷设规则
人工接地装置的敷设(以接地体垂直敷设为例)应符合图9 -4所示规则。 配电装置
施工现场的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设置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为叙述方便起见,以下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配电装置的箱体结构
施工现场配电装置(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结构,要求如下: (1)箱体材料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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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木板制作。采用冷轧钢板制作时,钢板厚度应为1.2—2.Omm,其中开关箱的箱体厚度不得小于1. 2Mm,配电箱的箱体厚度不得小于1.5 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2)配置电器安装板
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电器安装板,用以安装所配置的电器和接线端子板,钢质电器安装板与钢板箱体之间应做金属性连接。 当钢质电器安装板与钢板箱体之间采用折页作活动连接时,必须在二者之间跨接编织软铜线. (3)加装N、PE接线端子板
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设置N线和PE线接线端子板,设置规则为: 1) N、PE端子板必须分别设置,固定安装在电器安装板上,并分别作(N、PE)符号标记,严禁合设在一起。其中,N端子板与钢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绝缘,而PE端子板与钢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电气连接。当钢板箱配装绝缘电器安装板时,PE端子板应与钢板箱体作电气连接。
2) N、PE端子板的接线端子数应与箱的进、出线路数保持一致。 3) N、PE端子板应采用紫铜板制作.
(4)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置于箱体正常安装位置的下底面,并设固定线卡。
(5)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和电器安装板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
(6)配电箱、开关箱应设门配锁,箱门与箱内PE端子板问应跨接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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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软铜线.
(7)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配电装置的功能要求和电器选配
配电装置配置的电器必须具备三种基本功能:即电源隔离功能,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
功能,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l)电源隔离功能:所谓电源隔离功能是指所选配的电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因此这类电器称为隔离开关.用作隔离开关的电器有刀型开关、59熔开关和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可用于空载接通与分断电路。 (2)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所谓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是指所选配的电器能够在配电系统空载或正常负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接通与分断电路(非频繁操作)。具有这种功能的电器有各种断路器。
(3)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所谓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是指所选配的电器在配电系统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故障时,能按其动作特性有效地分断电路。具有这种功能的电器就是各种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的组合、漏电断路器或刀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组合。
2.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总配电箱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断路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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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器、漏电保护器。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或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器,不得采用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接线
采用TN –S接零保护系统时,总配电箱的典型电器配置与接线可有两种基本形式,
1)总配电箱电器配置接线见图 ①电气接线图为单线图。 ②配电采用一总路、二分路形式。
③DK为总电源隔离开关、采用3极刀型开关,设于总电源进户端。RCD为总漏电断路器(具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设于总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采用3极4线型产品。
④1DK、2DK分别为二分路电源隔离开关,均采用3极刀型开关,,设于二分路电源端;lKK、2KK分别为二分路断路器,设于lDK、2DK 的负荷侧,均为3极型产品。
⑤总电源进线为三相五线形式。L1、L2、L3直接进入总电源隔离开关DK,N线直接进人总漏电断路器RCD电源侧N端,PE线进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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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端子板,PE端子板接地(PE线重复接地)。
⑥配出二分路均为三相五线形式。其中N线均由N端子板引出;PE线均由PE端子板引出。
顺便指出,总配电箱电器配制接线图9—5是针对采用三相五线进线、TN –S接零保护系统设计的。但它对于采用其他进线方式毛和其他接地保护系统时,仍然具有适用性,例如,当用于三相四线进户,且采用局部TN –S接零保护系统时,因为无专用PE线进户,所以图中电源进户端的PE线应撤掉,而代之以电源进户端的N(实际是NPE)线,总漏电断路器RCD电源端的N线则可由PE端子板引入,其余不变。
还需特别指出,如果图9—5中lKK、2KK为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则可兼作隔离开关,而不另设隔离开关IDK、2DK。 2)总配电箱电器配置接线图9—6 ①电气接线图为单线图。 ②配电采用一总路、二分路。
③DK为总电源隔离开关,采用3极)J型开关,设于总电源进户端KK为总断路器,设于总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采用3极型产品。 ④IDK、2DK分别为二分路电源隔离开关,均采用3极)9型开关,分别设于二分路电源端;1RCD、2RCD分别为二分路漏电断路器(具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分设于二分路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均采用3极4线型产品。
⑤总电源进线为三相五线型式。L1,、L2 .L3直接进入总电源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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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关DK,N线经N端子板分线接二分路漏电断路器1RCD、2RCD的电源侧N端,PE线进入PE端子板,PE端子板接地(PE线重复接地)。
⑥配出二分路均为三相五线型式,其中各分路N线为各分路专用,不得混接;而PE线则均由PE端子板引出。
这里,也需要指出,总配电箱电器配置接线图9—6也是针对采用三相五线进线、TN –S接零保护系统设计的。但它对于采用其他进线方式和其他接地保护系统时,同样也是具有适用性的,例如,当用于三相四线进户,且采用局部TN –S接零保护系统时,只需将图中进户PE线撤掉,N(实际为NPE)线改进PE端子板,N、PE端子板作电气连接即可,其余不变。
如总断路器KK为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则可兼作隔离开关,而不必重复装设总隔离开关DK。
上述总配电箱电器配置与接线图在电器选配方面,实际上还可有其他等效替代方案.例如图中的断路器可用熔断器替代;漏电断路器可用断路器或熔断器与只具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的串接组合取代,而刀型隔离开关亦可选用刀熔开关等。 3.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在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的配电系统中,分配电箱中不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但电源隔离开关、过载与短路保护电器必须设置。此时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原则如下:
(l)总路应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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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路应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以及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并选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如刀型开关等。
(4)断路器或熔断器应设置于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断路器和熔断器应具有可靠的过载与短路保护功能。
在分配电箱中,如果总路和分路均选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则总路和分路均可不另设隔离开关。另外,在分配电箱中刀型隔离开关与普通断路器的组合也可用刀熔开关替代。 4.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要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以下介绍几种典型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三相动力开关箱
一般三相动力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如图9-7所示。
1) DK为电源隔离开关,采用三极JJ型开关,设于电源进线端。 2) RCD为漏电断路器,采用3极3线型产品。 3)进线L1:—L3和PE,出线为L1,-L3:和PE。
4) DK可用刀熔开关或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替代。 5)如PE线要作重复接地,则只需将PE端子板接地即可。 此箱可用作混凝土搅拌机、物料提升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水泵、桩工机械等设备的开关箱。 (2)单相照明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单相照明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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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DK为电源隔离开关,采用2极刀型开关,设于电源进线端。 (2) RCD为漏电断路器,采用1极2线型产品。
(3)进线为L(L1或L2或L3)、N、PE,出线为L、N、PE. (4) DK可用刀熔开关或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替代。 (5)如PE线要作重复接地,则只需将PE端子接地即可. 此开关箱可用作照明器和单相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 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循以下事项:
(1)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均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2)配电装置门锁,应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
(3)配电装置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前一级配电装置的相应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配电装置送电和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 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配电柜)。 3)如遇发生人员触电或电气火灾的紧急情况,则允许就地、就近迅速切断电源。
(5)用电人员应看护好所用开关箱,及时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机械损伤物、腐蚀介质等有危害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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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作业1小时及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7)配电装置必须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 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 8~1,6m。
(8)配电装置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9)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首先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配电线路
在供配电系统中,除了有配电装置作为配电枢纽以外,还必须有连结配电装置和用电设备,传输、分配电能的电力线路,这就是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按其敷设方式和场所不同,主要有架空线三种.设有配电室时,还应包括配电母线。 配电线的选择
配电线的选择,实际上就是架空线路导线、电缆线路电缆、室内线路导线、电缆以及配电母线的选择. 1.架空线的选择
架空线的选择主要是选择架空线路导线的种类和导线的截面,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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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依据主要是线路敷设的要求和线路负荷计算的计算电流值。 架空线中各导线截面与线路工作制的关系为:三相四线制工作时,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L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架空线的材质为:绝缘铜线或铝线,优先采用绝缘铜线。 架空线的绝缘色标准为:当考虑相序排列时:L,(A相)-黄色;L2(B相)-绿色;L3(C相)—红色。另外,N线—淡蓝色;PE线—绿/黄双色。 2.电缆的选择
电缆的选择主要是选择电缆的类型、截面和芯线配置,其选择依据主要是线路敷设的要求和线路负荷计算的计算电流值。
根据基本供配电系统的要求,,电缆中必须包含线路工作制所需要的全部工作芯线和PE线。特别需要指出,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而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绝缘线等配置方法都是不规范的。
五芯电缆中,除包含三条相线外,还必须包含用作N线的淡蓝色芯线和用作PE线的绿/黄双色芯线。其中,N线和PE线的绝缘色规定,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等电缆。而五芯电缆中相线的绝缘色则一般由黑、棕、白三色中的二种搭配。 3,室内配线的选择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其选择要求基本与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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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三种配线方式以外,在配电室里还有一个配电母线问题. 由于施工现场配电母线常常采用裸扁铜板或裸扁铝板制作成所谓裸母线,因此其安装时,必须用绝缘子支撑固定在配电柜上,以保持对地绝缘和电磁(力)稳定性.母线规格主要由总负荷计算电流确定。考虑到母线敷设有相序规定,母线表面应涂刷有色油漆,三相母线的相序和色标依次为L1(A相)-黄色;L2(B相)—绿色;L3(C相)—红色. 架空线路的敷设 (l)架空线路的组成:
.架空线路的组成一般包括四部分,即电杆、横担、绝缘子和绝缘导线。
(2)架空线相序排列顺序:
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顺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L1 .N.L2 L3 .PE 。
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顺序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L,或L2或L3)、N、PE .
(3)架空线路电杆、横担、绝缘子、导线的选择和敷设方法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严禁集束缠绕,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或从其中穿越。
(4)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防护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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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路的敷设
电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防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墙壁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绝缘线绑扎.严禁沿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敷设或从其中穿越。电缆埋地宜采用直埋方式,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 7m,埋设方法应符合《规范》的规定.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以上的接线盒内,电缆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室内配线的敷设
安装在现场办公室、生活用房、加工厂房等暂设建筑内的配电线路,通称为室内配电线路,简称室内配线。 室内配线分为明敷设和暗敷设两种。
(I)明敷设可采用瓷瓶、瓷(塑料)夹配线,嵌绝缘槽配线和钢索 配线三种方式,不得悬空乱拉。明敷主干线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2)暗敷设可采用绝缘导线穿管埋墙或埋地方式和电缆直埋墙或直埋地方式。
1)暗敷设线路部分不得有接头。
2)暗敷设金属穿管应作等电位连接,并与PE线相连接.
3)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绝缘导线)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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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接头应密封。严禁将绝缘导线直埋墙内或地下。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是配电系统的终端设备,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即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照明器等。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选择和使用不仪应满足施工作业、现场办公和生活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适应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确保其运行安全,防止各种电气伤害事故。通常,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按触电危险程度来考虑,可划分为三类,即一般场所、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
(1) –般场所:相对湿度≤75%的干燥场所;无导电粉尘场所;气温不高于30℃场所:有不导电地板(干燥木地板、塑料地板、沥青地板等)场所等均属于一般场所.
(2)危险场所:相对湿度长期处于75 070以上的潮湿场所;露天并且能遭受雨、雪侵袭的场所;气温高于30℃的炎热场所;有导电粉尘场所;有导电泥、混凝土或金属结构地板场所;施工中常处于水湿润的场所等均属于危险场所。
(3)高度危险场所:相对湿度接近100%场所;蒸汽环境场所;有活性化学媒质放出腐蚀性气体或液体率场所;具有两个及以上危险场所特征(如导电地板和高温,或导电地板和有导电粉尘)场所等均属于高度危险场所。 电动建筑机械的选择和使用
电动建筑机械包括:起重运输机械、桩工机械、夯土机械、焊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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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以及盾构机械等. 1.电动建筑机械的选择
电动建筑机械的选择主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动建筑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为合格产品.
(2)电动建筑机械配套的开关箱应有完备的电源隔离以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3)搁置已久或受损的电动建筑机械,应对其进行检查或维修,特别是要对其安全装置和绝缘进行检测,达到完好、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2.电动建筑机械的使用 (1)起重机械的使用
起重机械主要指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雷、运行位置控制、外电防护、电磁感应防护等.为此,应遵守以下规则:
1)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其机体金属结构件应作防雷接地;同时其开关箱中的PE线应通过箱中的PE端子板作重复接地。两种接地可共用一组接地体(如机体钢筋混凝土基础中已作等电位焊接的钢筋结构接地体),但接地线及其与接地体的连接点应各自独立.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可以借助于机轮和轨道与接地装置连接,但还应附加以下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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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②轨道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接; ③轨道较长时每隔不大于30m加装一组接地装置.
2)塔式起重机运行时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并应按规范规定与外电架空线路或其防护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3)塔式起重机夜间工作时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 4)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电缆不得拖地行走。
5)塔式起重机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时,地面操作人员与塔式起重机及其吊物之间应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6)外用电梯通常属于客、货两用电梯,应有完备的驱动、制动、行程、限位、紧急停止控制,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查。 7)物料提升机是只许运送物料,不允许载人的垂直运输机械,应有完备的驱动、制动、行程、限位、紧急停止控制,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查。 (2)桩工机械的使用
桩工机械主要有潜水式钻孔机、潜水电机等。桩工机械是一种与水密切接触的机械,
因此其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止水和潮湿引起的漏电危害。为此应做到:
1)电机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护套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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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应符合潮湿场所漏电保护的要求。 (3)夯土机械的使用
夯土机械是一种移动式、振动式机械,工作场所较潮湿,所以其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止潮湿、振动、机械损伤引起的漏电危害。为此应做到:
1)夯土机械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二处;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电缆应有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
4)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Sm;前后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4)木工机械的使用
木工机械主要是指电锯、电刨等木料加工机械。木工机械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止因机械损伤和漏电引起触电和电气火灾。因此,木工机械及其负荷线周围必须及时清理木削等杂物,使其免受机械损伤。其漏电保护可按一般场所要求设置。 (5)焊接机械的使用
电焊机械属于露天半移动、半固定式用电设备。各种电焊机基本上都是靠电弧、高温工作的,所以防止电弧、高温引燃易燃易爆物是其使用应注意的首要问题;其次,焊机空载时其二次侧具有50-7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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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载电压,已超出安全电压范围,所以其二次侧防触电成为 其安全使用的第二个重要问题;第三,电焊机常常在钢筋网间露天作业,所以还需注意其一次侧防触电问题。为此,其安全使用要求可综 合归纳如下: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2)电焊机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采用额定漏电动作参数符合规定( 30mA、0.1s)的二极二线型产品。此外,还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3)电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大
于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
4)电焊机变压器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跨越道路;电缆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作绝缘、防水包扎,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5)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清理、维修,以防止可能产生的异常换向电火花。
6)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6)混凝土机械的使用
混凝土机械主要是指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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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抹光机、水磨石
机等。混凝土机械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止电源进线机械损伤引起的触电危害和
停电检修时误启动引起的机械伤害。因此,混凝土机械的电源线(来自开关箱)不能过
长,不得拖地,不得缠绕在金属物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当其进行清理、检查、
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7)钢筋机械的使用
钢筋机械主要是指钢筋切断机、钢筋煨弯机等钢筋加工机械。钢筋机械使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是防此因设备及其负荷线的机械损伤和受潮漏电引起的触电伤害。因此,钢筋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能避免雨雪和地面流水的侵害,应及时清除其周边的钢筋废料。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择和使用
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指电钻、冲击钻、电锤、射钉枪及手持式电锯、电刨、切割机、砂轮等.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进行分类,共分为三类,即I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I类工具是指具有金属外壳、 采用普通单重绝缘的工具;Ⅱ类工具是指具有塑料外壳、采用双重绝缘或金属外壳、加强绝缘的工具;Ⅲ类工具是指采用安全电压(例如36V、24V、12V、6V等)供电的工具。各类工具因其绝缘结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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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电压不同,所以其防触电性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其选择和使用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择
(1) –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I类或Ⅱ类工具.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工具,严禁使用I类工具.
(3)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工具。 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
(l) I类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主要依赖于其金属外壳接地和在其开关箱中装设漏电保护器,所以其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二处)必须可靠;而且其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按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配置;其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负荷线插头应具有专用接地保护触头。 (2)Ⅱ类工具的防触电保护可依赖于其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使用金属外壳Ⅱ类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Ⅱ类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3)Ⅲ类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主要依赖于安全隔离变压器,由安全电压供电。在狭窄,所使用Ⅲ类工具时,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应设置在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使用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Ⅲ类工具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按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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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其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4)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上使用Ⅱ、Ⅲ类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也应设在作业场所外面。
(5)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绝缘电阻应为:I类工具≥2兆欧,Ⅱ类工具≥7兆欧,Ⅲ类工具≥1 兆欧。
(6)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照明器的选择和使用 1、照明设置的一般规定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2).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例如夜间高 处作业工程及自然采光很差的深坑洞工程等场所,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3)对于夜间影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如开挖的沟、槽、孔洞等,应在其邻边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他飞行器安全通行的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警戒照明。
警戒照明应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的自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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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需要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的保安照明。 2.照明器的选择 (1)照明器型式的选择
1)正常湿度(相对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2)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 75%)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以防尘埃影响照明器安全发光。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详见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现举一例予以说明,假设火灾危险场所属于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的23区,即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
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按该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防护结构应为IP2X级。
5)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必须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2)照明供电的选择
1) –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宜为220V,即可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即可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或灯具离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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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低于规定2. 5m等较易触电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潮湿和易于触及带电体的触电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6)照明电压偏移值最高为额定电压的-10%—5%。 3.照明器的使用 (1)照明器的安装
1)安装高度:一般220V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 5 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装接线: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应与相线连接,螺口应与零线(N)连接;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灼.的灯线应固定在专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的内接线必须牢固,外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3)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及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防护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荧光灯管的安装:应采用管座固定或吊链悬挂方式安装,其配套电磁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结构物上.
5)投光灯的安装:底座应牢固安装在非燃性稳定的结构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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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明器的控制与保护
1)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 2)’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
3)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4)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2~3m。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外电防护
在施工现场周围往往存在一些高、低压电力线路,这些不属于施 工现场的外界电力线路统称为外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电缆线路。由于外电线路的位置原已固定,因而其与施工现场的相对距离也难以改变,这就给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带来了一个不利影响因素。如果施工现场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往往会因施工人员搬运物料、器具(尤其是金属料具)或操作不慎意外触及外电线路,从而发生直接接触触电伤害事故.因此,当施工现场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了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现场必须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种对外电线路可能引起触电伤害的防护称为外电线路防护,简称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属于对直接接触触电的防护。直接接触防护的基本措施是:绝缘;屏护;安全距离;限制放电能量;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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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五项基本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但是对于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这种特殊的防护,其防护措施主要应是做到绝缘、屏护、安全距离。概括来说:第一,保证安全操作距离;第二,架设安全防护设施;第三,无足够安全操作距离,且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现场暂停作业。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l)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 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 1)距lkV以下线路,不小于4m; 2)距1-10kV线路,不小于6m; 3)距35—1lOkV线路,不小于8m; 4)距220kV线路,不小于l0m; 5)距330-500kV线路,不小于15m.
应当注意,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间应保持的最小距离为: 1)距lkV以下线路,不小于6.Om; 2)距1—10kV线路,不小于7.Om; 3)距35kV线路,不小于7.Om.
(4)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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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距lkV以下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1.Sm,水平方向不小于1。5m;
2)距lO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3.Om,水平方向不小于2.Om; 3)距35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4.Om,水平方向不小于3。5m; 4)距llO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5。 Om,水平方向不小于4。Om;
5)距220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6。Om,水平方向不小于6.Om; 6)距330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7。Om,水平方向不小于7。Om;
7)距500kV线路:沿垂直方向不小于8。5m,水平方向不小于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时,如临近地下存在外电埋地电缆,则开挖沟槽与电缆沟槽之问应保持不小于0. 5m的距离。
如果上述安全操作距离不能保证,则必须在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之间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对外电线路防护可通过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能防止直径为2。 5mm的固体异物穿越,并须在防护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安全防护设施须与有关部门沟通,由专业人员架设,架设时应有监护人和保安措施. 无足够安全操作距离,且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的处置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之间既无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又无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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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首先暂停作业,继而采取相关外电线路暂时停电、改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强行施工。 防雷
施工现场防雷主要是防直击雷,当施工现场设置变电所和配电室时还应考虑防感应
雷问题.处理施工现场的防雷问题,首先要确定防雷部位,继而设置合理的防雷装置。 防雷装置
雷电是一种破坏力,危害性极大的自然现象,要想消除它一般是不可能的,但消除其
危害却是可能的。即可通过设置一种装置,人为控制和限制雷电发生的位置,并将雷电能
量顺利导人大地,使其不至危害到需要保护的人、设备或设施,这种装置称作防雷装置或避雷装置,防直击雷装置一般由接闪器(避雷针、线、带等)及防雷引下线、接地体等组成。
设置防直击雷装置时必须保证其各组成部分间及与大地问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且其接地电阻值至少应满足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的要求。如果安装防雷装置的设备或设施上有用电设备,则该设备开关箱中的PE端子板应与其防雷接地体连接,此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PE线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即不大于10欧. 防雷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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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防感应雷的部位则是现场变电所、配电室的进、出线处。 在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时,首先应考察其是否在邻近建筑物或设施防直击雷装置的防雷保护范围以内.如果在保护范围以内,则可不另设防直击雷装置;如果在保护范围以外,则还应按防雷部位设备高度与当地雷电活动规律综合确定安装防雷装置。具体地说这种综合确定需要安装防雷装置的条件如下:
(1)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15天;设备高度≥50m时. (2)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15,〈40天;设备高度≥32m时。 (3)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40天,〈90天;设备高度≥20m时。 (4)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90天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设备高度≥12m时。 防雷保护范围
防雷保护范围是指接闪器对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接闪器防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是按
滚球法“确定的。所谓滚球法是指选择一个其半径h,(由防雷类别确定)的一个可以滚动的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未被触及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在施工现场年平均雷暴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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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5天/年的地区,设备和金属架构高度为15m及以上时;或年平均雷暴日数为15天/年及以下地区,设备和金属架构高度为20m及以上时,防雷等级可按第三类防雷类别对待。相应地确定接闪器防雷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即为60m 。
尚须指出,当施工现场最高机械设备上接闪器或避雷针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除设置合理的用电系统外,还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并实施相配套的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安全用电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要点
(1)选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印证的合格设备和器材,不用残缺、破损等不合格产品。
(2)严格按经批准的用电组织设计构建临时用电工程,用电系统要有完备的电源隔离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3)按规定定期检测用电系统的接地电阻,相关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扩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
(4)配电装置装设端正严实牢固,高度符合规定,不拖地放置,不随意改动;进进线端严禁用插头、插座作活动连接,进出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移动式配电装置迁移位置时,必须先将其前一级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
(5)配电线路不得明设于地面,严禁行人踩踏和车辆辗压;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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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并作防水绝缘包扎,严禁裸露带电线头;不得拖拉线缆,严禁徒手触摸和严禁在钢筋、地面上拖拉带电线路. (6)用电设备应防止溅水和浸水,已溅水和浸水的设备必须停电处理,未断电时严禁徒手触摸;用电设备移位时,严禁带电搬运,严禁拖拉其负荷线.
(7)照明灯具的选用必须符合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的要求,严禁将220V碘钨灯作行厅灯使用。
(8)停、送电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停、送电指令必须由同一人下达;
2)停电部位的前级配电装置必须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3)停、送电时应有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要点 (1)建立用电组织设计制度。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3)建立安全自检制度。
(4)建立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制度。 (5)建立安全培训制度。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电气防火措施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l)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要配置合理,更换电器要符合原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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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线的连接点要确保电气连接可靠。
(3)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特别是电焊作业现场和碘钨灯等高热灯具周围要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电气设备周围要严禁烟火.
(5)电气设备集中场所要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防雷接地要确保良好的电气连接。 2.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l)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 火意识和电气防火能力。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责任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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