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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最后版

来源:一二三四网


宪法最后版

一 名词解释

1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2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3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4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有关政党的组织、政党的活动以及政党领导或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惯例的总和。

5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6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来处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7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8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实现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形式。

二选择题

书上的多选题,认真看,一切以参考答案为准

三简答题

1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联系

①从逻辑上看,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②从内容上看,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③从价值取向上看,宪法和宪政都以确认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精神和价值取向。 (2)区别

①从外在状态看,宪法是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是动态的立宪政治,不仅指宪政制度,也包括各种具体的宪政活动。

②从内容范围看,宪政的内容范围比宪法广,宪政遵循的规范还包括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法典以外的规范。

③从价值取向看,宪政必须贯彻民主精神,但有宪法并不意味着有民主,专制国家也有宪法。 2 我国宪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①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即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归人民所有。我国宪法第二条确认了此原则

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②基本人权原则。起源于洛克、卢梭等人的天赋人权论。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③法治原则。法治即严格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的主张和学说。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④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理论上确认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在实践中以人民的代表机关为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过,民主集中制不排斥行使国家权力的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也不排斥监督制约机制。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③自治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治权 ④各民族一律平等

⑤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⑥自治机关有权管理本地方的财政、经济,安排和管理各项建设事业以及发展本地方的文化建设,国家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⑦自治机关有权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 ①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宗教信仰的自由

③文化活动的自由,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艺创作的自由及从事教育的权利 ④通信的自由和秘密

⑤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生自由受限制的合法程序保障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力以及人身自主、举止行动的自由等内容。 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我国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1)一方面,国家机构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其对国家重大问题的立法和决定,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务的管理,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国家机构又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形成正确的国家意志; (2)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

①从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经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大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

从中央和地方、上级与下级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

从国家机关的领导体制上看,实行集体负责制的国家机关也须依法实行一定范围的集中,

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国家机关也须依法实行一定范围的民主。

四论述题

1.1954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1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1954年宪法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1.它确认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在我国实行单一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2.它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规定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规定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领导地位,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3.它确认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规定要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4.它确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1954年宪法具有鲜明的特点:1.它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在规定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制度的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反映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2.它既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产生,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五年以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3.它既确认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的基本路线,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又规定要依法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反映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1954年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无论是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民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的模式。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从20世纪50年代末起,这部宪法的实施便遭到了人为的破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

2.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含义: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特定政治制度。 是根本制度的原因:

一.最能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具体表现为: 1.由普选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构成上既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保证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优势地位,又体现了代表来源的广泛性,吸收了社会其他阶层、各党派、少数民族和华侨的代表等。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时,通过民主的法定程序,使德才兼备、有一定代表性、能够为人民服务的干部进入领导岗位,从而保证这些国家机关能够比较完善的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

3.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都必须以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准则,以表达人民意志的法律和政策为依据,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充分反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二.最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为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创造了基础和条件。人民代表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充分收集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为充分贯彻人民意志创造了基础和条件。各级人大不仅要反映人民意志,制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还要组织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履行各自的职能、行使各自的职权,要依法进行,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向其负责。

3.为人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形式的发展创造了基础和条件。人民不仅可以选举、监督、罢免人民代表,还有权对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

三.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具体表现在:

1.是由人民革命直接创造出来的,是人民革命政权建设经验的总结,它的产生不以其他任何制度为依据。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经确立即成为国家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无论是国家的军事、财政还是立法、行政、审判和检察制度,无一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物。

3.无论是国家的军事、财政、外交还是立法、审判、行政和检察制度,都只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某一方面。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把我国一切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和活动都包括在内,涵盖我国政治生活各个主要方面的政治制度。

这比较精简,建议结合老师的思考题再仔细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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