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工服管理,配合人员管理及门卫管理需要,维护公司办
公区之的安全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制服,是指在公司业务中穿着的由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工作服、胸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
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第五条 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其穿用时间分别为: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章 遵守事项
第六条 除特殊场合外,职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卡。上级主管有指导
与监督职工穿用工作服、佩戴工作卡的责任。 第七条 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胸卡样式。 第八条 不得典卖、让渡、转借工作服。
第九条 工作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第十条 工作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上级。
第十一条 工作服配发一人一套,分夏装和冬装两式,。
第十二条 工作服的配发期间原则上为二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制服破
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例.
第十三条 新职工从转正起,配发工作服。工作服丢失或严重破损时,不再上交.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下,职工须交还工作服、胸卡。 1 辞职。 2 辞退
第十五条 胸卡遗失,应向办公室办理重发,应缴交罚款50元。
第十六条 员工调动不同部门时,应向办公室办理重发,并不需付工本费。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职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工服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第十七条 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第十八条 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十九条 食堂人员的工作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对临时工的工作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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