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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服制作及管理规定

来源:一二三四网


工服制作及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服种类及使用对象

1、行管人员春秋装、夏装工服(含电梯司机、停车收费全体员工);

2、安全管理部安管员冬装、春秋装、夏装工服;

3、设备部技工春秋装、夏装工服。

二、工服订制

1、冬装、春秋装使用时间为3年,夏装使用时间为2年。

2、工服使用时间届满或因工作需要换装,由使用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提出工服购买申请报告,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行政部采购人员负责购置。

3、所有制服购置后,交仓库保管验收并保管,如需领用时填写领料单,经权限领导批准后至仓库领取。

三、工服使用及管理

1、新员工入职(转正),根据岗位不同,按配装标准到仓库领取工服。仓库管理员据实登记

个人领用台帐,标明员工姓名、部门、领用时间,报行政部备案。

2、员工在上班期间,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服,穿着工服时,需扣好纽扣,不准卷裤脚、衣袖;不得显露个人衣物,衣袋不得多带物品(口袋不得鼓起)。

3、公司所有员工要爱惜工服,如有破损需及时修补并到仓库报备,非工作时间严禁将工服穿出公司。

4、各部门经理对员工工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行政部不定期抽查工服穿着情况,对衣着不整等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5、 离职员工必须将工服后退回仓库,经库管人员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手续上签字。如有遗失或非正常使用磨损须扣除相应款项。

四、工服结算

1、行政部将在员工领用工服后,在该员工次月工资里扣除工服押金200元,此项费用在员工离职时视工服使用情况予以结算退还。

2、员工离职应将已领取工服洗干净如数退回仓库,仓库管理员对磨损状况进行检验,如符合使用年限规定,工服管理员在员工离职手续单上签字,行政部不作扣款结算。如遗失或非正常使用磨损的按以下结算处理:

A)工服使用未满三个月扣工服押金的100%;

B)工服使用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扣工服押金的80%;

C)工服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扣工服押金的60%;

D)工服使用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扣工服押金的40%;

E)工服使用满三年以上的扣工服押金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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