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管理细则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标准以外的零星工程以及零星用工。
2、管理职能
2.1 生技部负责对零星工程、零星用工进行管理,安全由安质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2 3.1.1、3.1.2条描述项目的责任部门为生技部,3.1.3条描述项目责任部门为用工需求单位。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零星工程、用工的发包管理
3.1.1预算一万元以上的工程,需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生技部专工根据工程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3.1.2预算一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采用货比三家的比价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生技部专工根据要求,邀请至少三家单位进行比价选择。
3.1.3保温、脚手架等零星工程以及零星用工,由生技部、安质部根据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第4.4条要求,组织相关单位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签订合作合同。具体实施由用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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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单位提出申请,生技部、安质部审核后,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3.2工程量签证
3.2.1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责任部门尽快根据合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工程量签证工作,严禁多签。
3.2.2 3.1.1、3.1.2条涉及的项目由生技部专工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进度或竣工工程量签证,生技部主任进行审核。
3.2.3 3.1.3条涉及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第二天提交工程量清单,由责任部门主任审查,签字后交生技部相应专工进行审核。责任部门主任、生技部专工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3决算
3.3.1生技部每月25日将审核后的工程量签证呈报生产副总经理审阅后,交财务部进行决算。
3.3.2财务部应在一月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将定案值转一份给生技部。
3.4处罚
3.4.1 施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呈报工程量,项目的责任部门有权拒绝签证。
3.4.2 项目责任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无故拖延的每次考核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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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生技部、财务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决算工作,无故拖延每次考核100元。
3.4.4 工程量签证出现无故多签的,将根据多签数额的10%考核责任人。
3.4.5 未经程序擅自外包工程的,生技部、财务部有权决绝签证、决算,并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5生技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将本细则复印交施工单位。
3.6本细则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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