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县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辖区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辖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
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断面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烔炀河入湖水质监测断面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烔炀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32号)执行,暂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第三条 市环保局负责补偿断面的设置,按照国家、省要求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调整断面设置和水质目标。补偿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未列入目标责任书的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和环境管理需求确定。
市财政局负责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的转移支付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四条 按照断面属性,以环保部、省环保厅、省巢管局、市环保局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各断面由责任辖区与市财政之间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左右岸分属两个责任辖区的断面,赔付、补偿金额以赔付、补偿标准的0.5倍进行计算。
第五条 污染赔付金额根据断面污染赔付因子超标情况进行多因子加和计算。断面污染赔付因子共3项,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适用水质年度目标达到或者优于Ⅲ类的断面,其余断面采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标准限值为水质年度目标类别对应的指标浓度。当断面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时,由责任辖区对市财政进行污染赔付。
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值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含0.5倍),责任辖区赔付30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含0.5倍),污染赔付金额增加30万元,单因子指标污染赔付金每月限额为200万元。
在核算污染赔付金额时,考虑同一条河流上游入境对下游相邻断面水质的影响,河流上游入境断面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均超过目标值时,按上游入境断面指标影响系数计算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见附件2)。
第六条 生态补偿金额根据断面水质类别进行计算。断面水质类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表1中除水温、总氮、
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确定。断面水质类别优于年度水质目标类别的,由市财政对责任辖区进行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标准暂定为:月度断面水质优于年度水质目标一个类别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30万元生态补偿金;优于年度目标两个类别及以上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60万元生态补偿金。
第七条 年度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当年不予发放生态补偿金,污染赔付金正常收缴。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确定。
第八条 市环保局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并会同市财政局通报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同时向社会公布。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断面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第九条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如有异议,应于收到通报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环保局提出复核申请。市环保局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调查复核,并于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核定意见。区域生态补偿工作上、下游地区有关争议事项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协调、作出认定。
第十条 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应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断面表 2.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
附件1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断面表
责任上游入境断2020年 达标年序号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县区 面 水质目标 限 Ⅴ类(氨氮1 南淝河 *施口小学 合钢二厂 考核、国控 年下游≤4mg/l) 2020 长乐河 长乐河与南淝河交2 考核 Ⅴ类 2020年 (沙河) 口 二十埠3 入南淝河河口 合马路桥 考核 Ⅴ类 2020年 河肥东4 店埠河 河内1500米 县 考核 Ⅴ类 2020年 5 马桥河 入店埠河口 考核 Ⅴ类 2020年 长临河入湖口(店6 长临河 考核 Ⅳ类 2020年 中路) 水功能区7 滁河 刘桥坝下 Ⅲ类 2018年 国控8 丰乐河 三河镇大桥 考核、国控 Ⅲ 2016年 9 杭埠河 三河镇新大桥 考核、国控 Ⅲ 2016年 10 杭埠河 北闸渡口 考核、国控 Ⅲ 2016年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11 派河 考核 Ⅴ类 2018年 排口下游 12 派河 青龙潭桥 新增考核 Ⅴ类 2018年 *肥西化肥厂13 肥西 派河 考核 Ⅴ类 2018年 下游县 14 王建沟 王建沟入派河口 考核 Ⅴ类 2018年 15 肖小河 入丰乐河口 考核 Ⅲ类 2020年 16 蒋口河 入湖口 新增考核 Ⅴ类 2018年 张祠村与姚家村交17 苦驴河 新增考核 Ⅳ类 2020年 界 18 梳头河 雷麻社区与唐郢交 新增考核 Ⅳ类 2020年 序号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县区 责任上游入境断面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2020年达标年限 界 新增考核小庙镇郑岗村和高19 梳头河 新区三岗村交界处 Ⅳ类 2020年 长丰县20 天水路与板桥河21 22 23 24 25 庄墓河 杭埠河 兆河 兆河 梅冲湖白石天河 梅冲湖出水口 板桥河交汇处庄墓河入瓦埠湖三河镇新大桥庐江缺口 考核、县界Ⅴ类2020年 考核 省界 庐江入湖口渡口 考核、国控 考核、国控 考核、国控考核、国控 Ⅲ类 Ⅲ Ⅲ Ⅲ Ⅳ类Ⅲ 2020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20年2016年26 石堆渡口 县 庐江县河县河与兆河汇合处 27 考核 Ⅴ类2016年金牛河入白石28 金牛河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兆河 西河 杨柳村 天河口入湖口渡口 考核Ⅲ类2016年市界 巢湖市 双桥河 柘皋河 裕溪河 夏阁河 下朱河 花塘河 鸡裕河 大干河 裕溪河南淝河 双桥河入湖口 柘皋大桥 包家墩 沿河村 下朱村 入湖口 入湖口 入湖口 三胜大队渡口长江东大街与南淝河交叉口 考核、国控 考核、国控 考核、国控 市界 考核 考核 新增考核 新增考核 新增考核 考核、国控考核、县界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Ⅳ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Ⅴ类(氨氮≤4mg/l) 2016年 2016年 2018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20年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2016年40 瑶海区 亳州路桥 交叉口 南淝河与 2020年 41 南淝河合钢二厂下游 二十埠河Ⅴ类(氨氮2020年≤4mg/l)考核、县界二十埠河42 合马路桥 与包公大道交口考核、县界Ⅴ类 2020年 考核小板桥入二十埠河河口河43 北二环与 Ⅳ类2020年44 板桥河鸳鸯路桥 板桥河交叉口考核Ⅴ类2020年 序号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县区 责任上游入境断面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2020年达标年限 45 南淝河 南淝河与 Ⅴ类(氨氮≤4mg/l)考核、县界亳州路桥交叉口 2020年46 南淝河47 四里河 南淝河交叉口 濉溪路桥 长江东大街与北二环与板桥河交叉口 庐阳区Ⅴ类(氨氮2020年≤4mg/l)考核、县界 天水路与考核 Ⅳ类 2020年48 板桥河 板桥河交汇处考核、县界Ⅴ类2020年 考核49 板桥河 南淝河与 鸳鸯路桥亳州路桥交叉口 Ⅴ类2020年50 南淝河 Ⅴ类(氨氮2020年≤4mg/l)考核、县界十五里河51 金寨路桥 蜀山 张祠村与姚家村交界考核、县界Ⅴ类 2017年小庙镇马场村和高新区河西村52 苦驴河 区 考核、市界Ⅳ类2020年 考核雷麻社区53 梳头河 小庙镇郑岗村和高新区三岗村交界处 与唐郢交界 Ⅳ类 2020年 考核、县界长江东大54 南淝河 合钢二厂下游 街与南淝河交叉口 Ⅴ类(氨氮≤4mg/l) 考核、国控 2020年 55 南淝河*施口小学 包河区 金寨路桥Ⅴ类(氨氮2020年≤4mg/l)56 关镇河十五里河绕城高速入河口考核 Ⅴ类 2020年57 合肥绕城高速 考核、县界Ⅴ类2017年十五里*希望桥河58 京台高速考核、国控Ⅴ类2017年59 60 塘西河 圩西河派河十五里河入河口 61 支流斑鸠堰河 宁西铁路处 塘西河入湖口宁西铁路与苦驴河交口 考核 考核考核 Ⅴ类 Ⅴ类Ⅳ类 2020年 2017年2020年 62 苦驴河 高新区考核、省界Ⅳ类2020年 小庙镇马场村和高新区63 岳小河 岳小河与繁华大道交口 考核、市界 Ⅳ类 2020年 河西村64 十五里河合肥绕城经开区 京台高速 高速 考核、县界 Ⅴ类 2017年 65 派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考核 Ⅴ类2018年序号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县区 责任上游入境断面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2020年达标年限 排口下游66 67 塘西河 王建沟二十埠河王建沟入派河口巢桥 新站区 考核 考核考核、县界 Ⅴ类 Ⅴ类 2020年 2018年2020年二十埠河与68 Ⅴ类 包公大道交口天水路与69 板桥河 考核、县界Ⅴ类2020年板桥河交汇处北二环与70 板桥河 考核、县界Ⅴ类2020年板桥河交叉口小板桥河包公大道与小板桥河交口71 考核 Ⅳ类2020年
附件2
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
Ci下游断面=C下游断面/(1+k)
k=(C上游断面—Cio上游断面)/Cio上游断面
式中:Ci下游断面——下游出境断面某项指标扣除上游入境断面影响后的核算浓度值。
C下游断面——下游出境断面某项指标实测浓度值。 k——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影响系数。
C上游断面——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实测浓度值。 Cio上游断面——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目标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