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心竞争力最早是由两位美国战略管理专家自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提出来的,他们认为随着世界的发展变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强,企业间的竞争会逐渐加剧,产品的生命周期也会相应缩短,企业的成功不在归功于偶然的产品开发或灵机一动的市场战略,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于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文中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做以下定义: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组织中的集合性知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多样化经营技术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的知识。也就是说:”在一组织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关于怎样协调多种生产技能和整合不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很明显,知识和技能不是核心竞争力,只有协调和整合知识与技能的知识与技能才是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好比一棵大树,树干和树枝是核心产品,较小的树枝是经营单位,而树叶、花、果实则是最终产品。提供抚育、营养和稳定性的根系就是核心竞争力。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
技术、品牌和制度均可以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甚至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但是,不应将其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相混淆。如果这些要素已经是给定的,或者说,不同企业是可以同时获得的,那么,更能反映和表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将是人力资本。一个企业要获得发展,既需要有前面提到的那些基础性要素,又需要有人即劳动力。离开了劳动力,价值的创造和企业的发展就是一句空话。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我们还仅仅把人视为劳动力,而不是把人当作资本来组织、管理和运用,那么,这样的企业虽然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于一时,但不会获胜于一世,
更不会永远成功。因为,这样的企业,归根结底不拥有自己的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拥有的竞争优势有可能有很多,但这些竞争优势并不能都算是核心竞争力。一项竞争优势要成为核心竞争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具备充分的用户价值。也是它必须能够为用户提供根本性的好处或效用。第二,应具备独特性。如果企业专长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用户价值或通过努力可以很快建立,它就很难给企业提供持久的竞争优势了。专长的独特性和持久性在很大程度上由它赖以存在的基础所决定。那些内化于企业整个组织体系、建立在系统学习经验基础上的专长,比建立在个别专利或某个出色的管理者或技术骨干基础之上的专长,具有更好的独特性。第三,应具备一定的延展性。也就是说,它应该能为企业打开多种产品市场提供支持,对企业一系列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
核心竞争力总的来说由三部分要素组成,第一是技术,第二是制度,第三是资源;企业的运作是以技术为核心,以制度为形式,以资源为表层来的。各要素的构成,第一是领导知识。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家的个人魅力和他个人的能力。第二是制度,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制度,一个叫激励制度,一个是管理制度。激励制度就是打破大锅饭,民营企业的激励制度好,但是不是有了好的激励制度,就一定成功了,还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等。第三是资源,在企业运作的过程中所有资源都包括在里面,有人力资源、资金、技术、信息、自然资源,以及政府的公共关系等等。
知识、制度和资源之间的关系,第一,这三种资源是相互独立的。第二,他们之间又关联制约,知识为本,制度为形,资源为表。这三种要素的有机组合,形成了企业稳定的核心竞争力。你想拿走是不可能的,是不能模仿和克隆的。它只能是一种仿照。
我们应该借助外国的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走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的道路,创立企业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在企业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蕴藏在企业内质中的,企业独有的,能为企业带来价值的,支撑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竞争优势,并使企业长时间内在竞争环境中能取得主动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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