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不断适应全社会各行各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迫切要求,深入推进科教兴县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大力发展我县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1、职业教育是解决就业和生存的平民教育,具有职业性、社会性和人民性的显著特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较快,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县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较低,存在着办学规模较小、实训基地缺乏、骨干教师短缺、网络体系不够健全、资源整合不够到位、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县域经济、促进劳动者就业、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我县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思路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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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思路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以“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能就业、会致富”为总体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坚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积极调整专业结构,打造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和名牌专业,做优、做大、做强我县职业教育。
3、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具有习水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联办、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技校和中小学校为依托的职业教育网络体系。到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4500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基本相当。“十二五”期间,为社会输送10000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5万人次,使我县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三、进一步突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
4、实施在岗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工程。重点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面向在岗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为县内外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培训技能型人才1000人以上。
5、实施乡土人才培训工程。结合全县主导产业的发展,大力开展好农村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务农致富能力。每年培训乡土人才1万人次以上。
6、实施劳务人才培训工程。结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大力开展外出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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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施农村新增劳动力培训工程。切实做好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新增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大力实施职业技术渗透教育,使他们在进入社会前掌握一至两门就业技能。每年培训新增劳动力1500人以上。
8、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工程。建立干部职工培训制度,定期对部门、乡镇、村组干部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在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的相互衔接和沟通,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平台,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9、加强职业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按照“统一标准、提升水平、发挥效用”的要求,规范建设10个乡镇成技校,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依托中小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促进农、科、教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10、重点建好县职教中心。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发挥整体效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深化学校管理改革和办学机制创新,建立“长短结合、以短为主”的培训模式,灵活培训方式,提高办学效益。在2012年前把县职教中心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11、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扩大民办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
四、建立和落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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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县政府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逐步形成职业教育齐抓共管的格局。
13、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县财政和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县职教中心要按照办学规模逐步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库,不断提高师资水平,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14、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职业教育的项目支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项职教专款足额用于职业学校建设和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
15、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县财政建立职业教育基金,用于各类职业教育。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资金经费的30%-50%要用于农业职业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助职业教育,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营利性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制定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增强职业学校发展能力。
16、企业要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17、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制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帮助农村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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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各职业教育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学生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有效途径。
18、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县内各用工单位在招录职工时,要优先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五、切实加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
19、强化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县政府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发改、财政、人事劳动、农业、卫生、城建、广电、科技、经贸、乡企、国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出台职业教育五年发展规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20、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考核检查。县政府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指导、评估与检查,确保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1、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制定出台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政策,提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定期开展全县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扬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县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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