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娄邵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1、主要依据《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铁建设〔2007〕88号及《安规》等相关部令编制。
如以上规范和标准出现更新和修订,以最新颁布文件为准。
1.1 基本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设计单位要加强施工配合工作,及时解决隧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施工配合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技术和安全施工交底,解释设计文件、施工方法以及安全保护措施,指导施工单位正确开展超铁建设[2007]102号 前地质预报工作和现场监控量测工作;要依据超前地质预报数据、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和量测数据,不断完善和修改设计文件。 铁道部令第25号严格按图施工,工程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八条 隧道勘察设计、施工应全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铁建设〔2007〕88号提出应对和减小风险的有效措施。 第8条 洞身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后应按设计要求的量测项目及频率进行围岩量测,及时反馈量测信息,做第5.1.4条 好施工方法的调整以指导施工。 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报警、救援、逃生设铁建设〔2007〕施。隧道开工前应进行应急演练。 88号第34条 隧道施工中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施工组织等选择施铁建设〔2007〕88号工通风方式和通风设备,确保隧道内作业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第33条 标准。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第3.1.2条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检或见证取样检测。 在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对围岩和支护体系进行监控量测;《安规》第5.8.1条 在施工现场,有准备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 在进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时,应采取截、排、堵等《安规》第5.8.2条 综合防水措施,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措施; 在进行岩溶地质隧道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安规》第5.8.3条 预报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在进行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安规》第5.8.4条 缝必堵,防止沙粒漏出,加强防水措施。 在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时,支护与围岩不紧贴,应控制围岩《安规》第5.8.5条 变形,要有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设专人检测。
序号 13 14 检查内容 在岩爆地质隧道施工时,设专人观测,应加强预报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在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时,应采取全断面开挖法,采用优先整体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对围岩变形速率进行观测和制定。 在瓦斯隧道施工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方法。 依据 《安规》第5.8.6条 《安规》第5.8.7条 《安规》第5.9.1、5.9.4、5.9.5、5.9.6条 15 1.2 超前地质预报
序号 1 检查内容 建设指挥部对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隧道工程地质条件编制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要明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方法、预报内容、预报频次、实施计划,提出仪器设备配置和操作要求、信息判释、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成果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应采用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技术和方法,形成各种预报方法互为补充和验证的预报系统。 施工单位应按照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编制实施细则,将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纳入工序管理,严格按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超前地质预报显示地质条件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地质、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能力,设备类型及数量,超前地质预报的实施和数据采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依据 铁建设〔2007〕102号 2 铁建设〔2007〕102号 3 铁建设〔2007〕102号 铁建设〔2007〕102号 4 1.3 洞口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1 2 3 应自上往下开挖,开挖后及时进行防护工程施工;地质条件不良时,开挖前须采取稳定措施;当采用抗滑桩、钢管桩、地表注浆等方法对洞口地表进行加固处理时,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第4.1.2、3条 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边、仰坡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地表及坡面情况,发现开裂、滑动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设施的及时性、合理性,洞顶地表积水情况、排水措施,高压水池设置位置。 边、仰坡周围的排水沟、截水沟应在边仰坡开挖前修建完成;第4.1.4条 隧道洞门的排、截水设施应与洞门工程同步施工,当端墙顶部水沟置于填土上时,应将填土夯填密实;隧道洞口及缓冲结构物的排、截水工程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通。 洞口段衬砌应尽早施作以保证洞口边仰坡稳定;隧道洞门和缓冲结构的基础应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基坑超挖部分用与基础同级砼第4.1.7条 且和基础同步浇筑。隧道洞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的反滤层、泄水孔、变形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泄水孔排水畅通。当设计对泄水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4 孔无要求时,泄水孔应均匀设置,高度间隔2m,左右呈梅花状设置;泄水孔反滤层长宽各为30cm、厚20cm。 隧道洞门端墙两侧的砼浇筑与墙背回填须对称进行。端墙和翼第4.1.10条 墙、挡土墙背、明洞回填须分层回填密实。 1.4 超前支护
(1) 注浆加固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超前预注浆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超前预注浆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注浆孔的设置和日均出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注浆孔数量、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孔间距允许偏差为±5cm,钻孔偏斜率的允许偏差为0.5%孔深。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超前预注浆单孔注浆压力达到设计要求值,持续注浆10min且进浆速度为开始进浆速度的1/4或进浆量达到设计进浆量的80%及以上时就注浆结束。 依据 第6.8.3条 第6.8.4条 3 第6.8.6条 4 第6.8.7条 (2) 超前小导管
序号 1 2 3 检查内容 超前小导管所用钢管的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超前小导管与支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注浆浆液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超前小导管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的空隙。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超前小导管有关尺寸允许偏差:方向角2°,孔口距±50mm,孔深+50-0mm。 施工单位每环抽查3根 依据 第6.7.2条 第6.7.3条 第6.7.5条 4 第6.7.6条 5 第6.7.7条 (3) 大管棚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管棚所用钢管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管棚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依据 第6.6.2条 第6.6.3条
序号 3 检查内容 依据 4 5 注浆浆液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6.4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管棚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的空隙。 第6.6.5条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管棚钻孔的允许偏差:方向角1°,孔口距±50mm,孔深±50mm。 第6.6.6条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4) 超前锚杆
序号 1 检查内容 检查掌子面锚杆数量、长度、位置及外插角应符合设计,注浆饱满密实,与钢架及时连接,超挖及时挂网喷砼回填。 依据 铁建设〔2007〕88号 1.5 洞身开挖
序号 1 2 3 检查内容 隧道洞身开挖方式和开挖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覆盖层厚度、衬砌断面等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开挖方法。 隧道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并进行钻爆设计,爆破参数要合理调整保证爆破效果。 在浅埋条件下有邻近建筑物、既有线隧道等特殊情况地段爆破时,应采用仪器检测围岩爆破扰动范围和振速,并采取措施控制爆破对围岩和邻近建筑物的扰动程度。 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采用分部开挖时,应在初期支护喷射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进行下一部分的开挖;隧道通过膨胀性围岩时,支护应紧跟开挖、尽快封闭、对围岩施加约束。分部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临时支护的保护。 不良地质地段隧道开挖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的施工方法。 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和高程,施工单位应按每一开挖循环检查1次,监理单位按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洞身及隧底开挖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拱脚和墙角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监理见证测量并现场核对。 隧底开挖后应及时核对隧底地质情况。当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处检查一次。 水沟开挖位置、基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靠边墙的水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一次成型。 施工单位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依据 第5.1.1条 第5.1.5条 第5.1.6条 4 第5.1.8条 5 6 7 第5.1.11条 第5.2.1条 第5.2.2、5.3.1条 8 第5.3.2条 9 第5.3.3条 1.6 监控量测
序号 1 检查内容 铁路隧道施工应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监控量测工作,监控量测工作应纳入正常施工工序,监控量测结果应及时反馈,指导设计与施工。隧道开挖后的围岩变形量测应按规定实施,量测数据应绘制成图。 依据 铁建设〔2007〕88号文 1.7 初期支护
(1) 一般规定
序号 1 检查内容 隧道支护应紧跟开挖及时施作,同时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相关作业,对位于不良地质地段的隧道支护应及时封闭。 依据 第6.1.1条 (2) 喷射混凝土
序号 1 检查内容 喷射砼外加剂,施工单位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每≰50t为一批抽检1次,进行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测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小于1次。 喷射钢纤维砼中的钢纤维验标规定: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纤维抗拉强度≮600MPa;钢纤维应能承受一次弯折90°不断裂;钢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钢纤维不得有明显的锈蚀、油渍和其他妨碍钢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施工单位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钢纤维每≰5t为一批抽检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测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1次。 喷射合成纤维砼中的合成纤维验标规定:合成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合成纤维抗拉强度≮280MPa;合成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合成纤维不得有妨碍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施工单位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合成纤维每≰5t为一批抽检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测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1次。 必须采用湿喷工艺;原材料称重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衡器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配合比:胶骨比宜为1:4~1:5,水胶比宜为0.40~0.50,砂率宜为45%~60%,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400kg/m3,钢(合成)纤维的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平整(2m靠尺检查,≯10cm),无空鼓、裂缝、松酥。 应分层喷射砼,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砼终凝后进行;一次喷射的最大厚度,拱部≯6cm,边墙≯10cm;喷射作业紧跟开挖作业面时,砼终凝到下一循环爆破作业间隔时间≮3h。 喷射砼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清除开挖面和待喷面的松动依据 第6.2.4条 2 第6.2.7条 3 第6.2.8条 4 5 6 7 8 第6.1.2条 第6.2.9条 第6.2.12、16条 第6.1.5条 第6.1.3条
序号 检查内容 岩块及拱脚、墙脚处的岩屑等杂物,设置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 依据 9 10 11 12 基面有滴水、淌水、集中出水的地点,应采用凿槽、埋管等方法进行引导疏干。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湿润养护,S≮14d。 24h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设计要求≮10Mpa);28d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一般设计要求≮C25)。 在初期支护作业的作业区设专职安全员进行防护。 第6.1.4条 第6.2.13条 第6.2.10、11条铁建设〔2007〕88号 《安规》 (3) 锚杆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锚杆孔内灌注砂浆应饱满密实。 依据 第6.3.5条 3 自钻式锚杆安装前,锚杆体中孔和钻头的水孔应畅通,无异物第6.3.6条 堵塞。 锚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锚杆孔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孔深度应大于锚杆长度10cm,锚杆孔距允许偏差为±15cm,第6.3.7条 锚杆插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95%且应位于孔的中心。 锁脚锚杆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安设锚杆垫板,锚杆垫板应与基面密贴。 锚杆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蚀。 锚杆材质的断裂伸长率不得小于16%,允许抗拉力和极限抗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3.8条 第6.3.9条 铁建设〔2007〕88号 4 5 6 (4) 钢架
序检查内容 号 钢架安装不得侵入二次衬砌断面,底部无虚碴,相邻钢架及各1 节钢架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架的砼保护层厚度≮4cm,表面覆盖层厚度≮3cm。 应采用钢楔或砼预制块沿钢架外缘每隔2m与初喷层顶紧,钢2 架与初喷层间的间隙应采用喷射砼喷填密实。 钢架钢筋、型钢等原材料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3 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蚀。 钢架制作应符合验标规定:采用型钢弯制钢架时,分节长度应根据设计尺寸及所采用的开挖方法确定,各节长度不应大于4m,腹4 板上钻孔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架节点焊接长度应大于4cm,且对称焊接;钢架周边拼装允许偏差为±3cm,平面翘曲应小于2cm。 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 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mm):间距±100,横向±50,高程±50,垂直度±2°,保护层和表面覆盖层厚度-5。 依据 第6.5.4条 第6.5.5条、 第6.5.6条 第6.5.7条 第6.5.8条 (5) 钢筋网
序号 1 2 3 4 检查内容 钢筋网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联结牢固;钢筋网的砼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钢筋网应在岩面喷射一层砼后再铺挂,底层喷射砼的厚度不得小于4cm;当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砼覆盖及砼终凝后铺设。 钢筋网的网格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网格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孔,网格尺寸允许偏差为±50mm。 依据 第6.4.4条 第6.4.5条 第6.4.6条 第6.4.7条 1.8 防排水
序号 1 检查内容 防水板和土工复合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进场批次每≰1万㎡抽检1次进行防水板的厚度、密度、抗拉强度、断裂延伸率和土工复合材料单位面积的重量等性能指标试验,监理单位按抽检次数的10%见证检验且≱1次。 防水板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双焊缝焊接,焊接牢固,无渗漏,每一单焊缝的宽度≮15mm。 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cm,允许偏差为-10mm。 防水板铺设范围及铺挂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时防水板应留有一定的余量,挂吊点设置的数量应合理;环向铺设时采用先拱后墙,下部防水板压住上部防水板。 防水板焊缝无漏焊、假焊、焊焦、焊穿等现象。 依据 第11.9.1条 2 3 4 5 6 7 第11.9.2条 第11.9.8条 第11.9.3条 第11.9.5条 防水板的铺设应与基层固定牢固,不得有绷紧和破损现象。 第11.9.7条 防水板搭接缝与施工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cm,允许偏差为-5cm。 第11.9.9条 1.9 仰拱
序号 1 2 3 4 5 检查内容 施作仰拱混凝土前必须清除隧底虑碴、淤泥、积水和杂物,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仰拱砼应分段连续浇筑、一次成型,不留纵向施工缝。 仰拱顶面高程和曲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高程允许偏差为±15mm。 仰拱填充砼与仰拱砼不得同时浇筑,仰拱填充砼浇筑前应清除仰拱表面的杂物和积水;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依据 第7.6.8条 第7.6.9条 第7.6.16条 第7.7.4条 第7.6.15条、 仰拱应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三级围岩不得超过90m,四、部铁建设(2009)40号文、铁五六级围岩不得大于35m。 建设(2010)120号文 1.10 二衬
序号 1 检查内容 衬砌厚度必须设计要求、不得脱空。隧道竣工后的衬砌轮廓线不得侵入设计轮廓线。 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质量稳定、能满足砼耐久性能的产品;当将不同功能的多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外加剂之间以及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适应性;宜优先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矿物掺和料未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在运输和存贮过程中应有明显标志,防止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拌制砼时,原材料称量应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衡器未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一、二级围岩不得超过200m,三级围岩不得超过120m,四级及围岩不得超过90m,五、六级不得大于70 m。 衬砌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不得脱空。隧道竣工后的衬砌轮廓线严禁侵入设计轮廓线。 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特殊条件下(如松散堆积体、浅埋地段)的二衬应在初期支护完成后及时施作。围岩变形过大或初期支护变形不收敛,又难以及时补强时,可提前施作二衬,但二衬应加强,变形基本稳定应符合下列条件:1.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趋于减缓;2.拱脚水平收敛小于0.2mm/d,拱顶下沉收敛速度小于0.15mm/d;3.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已达极限相对位移值的80%以上;4.初期支护表面裂隙不再继续发展。 衬砌砼的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骨料必须符合高性能砼要求。 二衬在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前施工的,拆模时的砼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在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施工的,拆模时的砼强度应达到8MPa。 隧道衬砌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标养龄期56d,试件随机抽样制作。 标养时间取样与留置规定:1.每100盘且≯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1组;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1组;3.现浇砼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1组;4.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试件;标养试件留置组数应按设计、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隧道衬砌每200m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一次。 抗渗试件留置规定:每≯200m一组(6个);当使用的材料、配合比发生变化时,应另行制作检查试件一组。 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空隙应通过回填注浆填满。 依据 铁建设(2009)40号文 2 第7.1.4条 3 4 5 第7.1.6条 铁建设[2009]40号、铁建设(2010)120号文 第7.4.14、7.1.1条 6 第7.1.8条 7 8 第7.1. 2条 第7.2.3条 9 第7.4.12、7.4.13条 10 第7.1.13条 1.11 弃碴场的设置和围挡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弃碴场地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环评要求。 对弃碴场的位置、挡护的结构形式和所用材料质量、坡面防护形式、排(截)水沟的结构形式和养护、沉降缝和泄水孔及反滤层的位置及数量,施工、监理单位须全部检查。 依据 第5.4.1条 第5.4.9~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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