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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来源:一二三四网


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拓宽人才招聘渠道,广泛吸纳各类所需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人才是指实施工程经营结构转型而必须的急缺人才。满足企业管理和项目施工所需的其他各类管理人员。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一条 按需招聘,综合平衡。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高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综合平衡内部人力资源现状的前提下,开展员工招聘工作。

第二条 公平公开,择优招聘。扩大员工招聘的范围和方式,确保招聘人才的能力/专业与其从事岗位相匹配。

第三条 规范管理、加强考核。招聘各类员工时需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加强对招聘员工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履行劳动合同。

第三章 聘用条件

第一条 外部招聘员工的客观条件:

1、在公司发展中已经出现短缺的或可准确预见将要出现短缺的情况下实施。

2、在公司相关专业的同类人员中无法产生,暂不具有可替代性。

根据企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实际和高效应届毕业生接收计划,确定员工社会招聘计划。

第二条 从外部招聘员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急缺人才

1、化工工程施工管理领域的领军人物;

2、持有公司稀缺的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良好,且能在工程局注册者;

3、公司急需的技术或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且年龄在45岁以下;

4、具有一定社会资源和较强攻关能力的人员。

(二)其他各类管理人员

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和长远发展需要的各类管理人才,项目急需的各类管理人员,公司和项目急需各类辅助工人。按照“缺什么,招什么”的原则组织招聘。所招聘人员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第三条 凡受过原单位行政处分、被司法机关处罚或在工作过程中留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一律不录用。

第四条 对公司继续的特殊岗位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第四章 招聘渠道

第一条 利用本单位网站和当地人才市场开展招聘活动,或与国内知名人才网站合作,建立人才招聘渠道。

第二条 利用中介机构的信息优势,通过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急缺人才招聘。

第三条 经项目部或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及参加地方组织招聘会议、报纸杂志开灯招聘广告等渠道进行招聘。

第五章 招聘程序

第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负责制订各类人员的招聘计划。急缺人才招聘计划由公司负责制订实施,其他各类管理人员的招聘计划由各部门、项目部制订实施,同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计划要明确需求岗位、人数、岗位条件要求、薪酬待遇及人员到位时间等内容,报部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的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按1:3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组织用人单位或业务部门一起,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必要时还需做硬盘人员背景调查。确定招聘人选,体检合格后,按照工作流程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 聘用方式

第一条 对短期使用的人员,原则上以完成一定工作(或一个项目)任务为期限,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不转档案和社保关系。

第二条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约定在三个月之内。在试用期内要设定便于量化的考核指标。试用期满,要有相关领导和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三条 在开展社会招聘工作的同时,理顺已在我公司工作的各类成熟人才的劳动关系。对已在我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已经了解其实际工作能力的情况下,由各部门、项目部研究确定人选,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已经不宜继续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及时解除聘用协议。

第七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社会招聘员工工作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禁利用员工社会招聘之机,引进学非所用、能力低下的各类人员。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招聘的各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技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各部门、项目部不得以单位名义对外招聘各类人员,违者严肃处理。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外部招聘员工建立管理台帐。

用人单位或部门负责对新招聘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试用期的考核评定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敬业精神、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并将

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时做好劳动关系的履行或解除工作。

第四条 新聘用员工到用人单位或部门报到后,用人单位或部门要帮助他们尽快熟悉环境,指出所从事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常关系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是他们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工作潜能。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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