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历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安全发展理念。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讨论,研究部署“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烟花办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
为了加大对烟花爆竹监管力度,我局强力推进“科技兴安”工程。经申请,市政府划拨专款,给烟花办购买执法车一辆,摩尔探测仪一台,远程探照灯一个,大型摄相机一台,专用照相机一部,这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有的放矢。另外,我局又抽调了10名业务能手配合烟花办的工作,做到行动迅速,执法有力。
二、广泛动员,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我局采取张贴标语、发布通告、发放公开信、公布举报热线,制定奖励制度,出动宣传车、在电视台做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经营户和群众的安全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由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了16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实现信息共享、紧密联动、全面监管。今年以来,我局累计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窝点6户,收缴各类非法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160余件(箱),
罚款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行政许可做好2011年零售经营户审查发证工作。改变以前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包办布点的工作方式,由烟花办承担起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的任务,做到专人负责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五、做好2011年烟花爆竹零售户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及省、商丘市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求经营人员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上缴安责险,领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经营。
六、严格统一销售标识。为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向永城市场,烟花办监督、指导、帮助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要求加贴永城市烟花办防伪标识,并规定凡未贴安监防伪标识的,均视为扰乱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安监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