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取得标志着项目设计文件被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获准实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乃至工程验收的重要文件之一。
(二)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搜集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执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
1、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建筑部分);
2、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 3、标明用地范围的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 4、人防、消防、地名和配套部门的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时限:
文件齐备5个工作日可获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获准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行政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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