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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管理规范.

来源:一二三四网


毕业实习管理规范

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能力和技能的重要手段。毕业实习更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的必要前提,通过实习可使学生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缩短其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思想与业务距离,为毕业后社会角色的转变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各系必须十分重视这一教学环节,认真做好毕业实习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现对我校非师范类各专业的毕业实习作如下规定,请参照执行。

一、 组织领导

全校毕业实习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领导,由教务处全面协调。教务处负责制定实习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并检查各系毕业实习的落实、进展和完成情况,协助各系解决实习中的一些共同性的问题。

各系毕业实习应由系主任全面负责和领导,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1.各系应制定出相关专业的毕业实习细则。并交一份给教务处备案。细则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时间、实习指导与考核办法等。

2.在每次毕业实习前,各系应制定出详实的实习计划,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交教务处。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具体实习地点,分组情况,指导教师分工,具体时间安排(含各小组间轮换安排),具体考核办法等。

3.联系并建设好适合本系各个专业的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实习期间,各系应抓好对各实习点的检查和指导,关心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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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实习结束后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并交教务处备案。

5.为了体现 “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原则,各系应支持并指导学生到有招聘意向的单位去联系毕业实习。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办理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委托与接受手续(见附件1、2、3)。

二 、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实习前必须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纪律以及考核标准等。

2.服从学校的分组安排,分到哪个单位不得擅自调换。到达实习单位后,服从实习单位的岗位和具体工作安排,尊敬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

3.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离岗,不闲谈,不接待亲友,不做私事。实习中如遇特殊情况(如难以坚持的疾病、伤残,直系亲属病危或用人单位应聘面试等),需持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两天以内由学校带队教师批准,三天及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请假批准权限办理。凡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者,每天按5学时旷课计算。

4.工作时要严肃认真,避免差错,杜绝事故,遇到特殊情况或可疑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当班师傅及时处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气,人为损坏公物的由个人按规定赔偿。

6.每天必须写实习日记,及时记录下实习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以备检查,并供实习结束后写小结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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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习结束后,每人必须写出有一定质量的实习小结,并抄写在实习小结表上(见附件4),按时交齐以便记分入档。

三、对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各系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师(包括班辅导员)担任实习带队教师。带队教师的职责是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管理学生的纪律,帮助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安全等问题,定期向学院和系汇报实习进程和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工作。

2.为保证实习质量,应聘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专职教师不够时,可聘请实习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或外校兼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3.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专业技术指导和职业道德教育,启发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记好实习笔记,并定期检查;记录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及时的表扬或批评,实习结束时在“毕业实习业务要求及评价表”(见附件5)”中填写实习评语,并对学生的实习成绩提出建议。

4.“毕业实习业务要求及评价表”中的实习业务要求由各系指定相关专业教师填写,带队教师身兼指导教师的可由带队教师填写,实习前发给学生。

四、实习内容及时间

由于专业性质的不同和实习场所的差异,各专业的实习内容由各系研究确定,但必须考虑专业的对口性,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相关内容的实习,达到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为毕业后的谋职作好岗前培训。有的专业或学生如果以社会调查为实习内容,一定要求严谨踏实地进行调查研究。要拟有详细的调查提纲,确保所获取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调查报告要有观点、有材料、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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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类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上半学期进行,时间为4~8周,最少不少于4周。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成绩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6),根据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完成实习任务及实习报告的质量全面考核。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

实习成绩先由实习指导教师提出建议成绩,再由系主任或由系主任授权的专业(教研室)主任核定,最后在全系平衡。各系获优秀成绩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百分之三十。此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和情况,在正式公布前,需报系主任和教务处复审。

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含未参加实习)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只能发给结业证书。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经过半年至一年的实践,由工作单位证明已达到实习要求的,经复审合格方可换发毕业证书。未找到工作或者工作单位不具备专业实习条件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回校跟随下一届毕业生补毕业实习环节。

六、实习经费

毕业实习经费由学校单独划拨,各系统筹安排。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办法参照《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实习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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