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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京安办(2012)2号

来源:一二三四网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京安办发〔2012〕2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一氧化碳

中毒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近来,本市正值寒冬季节,正处于取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2011年12月22日晚,大兴区礼贤镇孙营村一户村民3人死亡;12月23日下午,怀柔区杨宋镇张自口村一暂住户2人死亡,初步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使用取暖炉具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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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为认真落实市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因取暖炉具不当很可能造成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如果处置不及时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后果,对此,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有效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属地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认真落实一氧化碳中毒预防措施,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护航行动”中,增加对生产经营单位取暖炉具使用情况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对象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制造等行业企业的职工集体宿舍、值班室等;各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对象为建设施工工地、商场超市、餐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企业的员工宿舍等,督促企业认真加强炉具使用的安全管理,自觉落实炉具使用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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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三、全力配合,积极宣传

各区县要在安全生产“护航行动”中加大对企业安全使用取暖炉具的宣传力度,检查期间,要充分告知企业自觉加强取暖炉具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和能力。同时,积极配合属地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社会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农村地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努力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赵跃平:联系电话:88011935)

主题词:安全 煤气 事故 通知

抄送:市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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