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取 水 申 请
延续取水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签 章)
北京市水务局监制
书
以下栏目由取水许可申请人填写 一、原取水许可载明事项 取水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取水个人不填) 有效期限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年许可水量 (万立方米) 取水用途 水源类型 计量方式 取水权人名称 审批机关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退水地点 退水方式 年退水量 (万立方米) 退水水质要求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实际取用水情况说明 年度取用水情况 年度 年取水量(万立方米) 1
年退水量(万立方米) 退水水质是否达标 年实际取水量远小于取水许可水量的说明理由 取水标的现状 对城镇集中供水,说明供水人口、公共供水规模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量等;对工业取水,说明产品、产量、用水定额等;对生活取水,说明供水人口、用水定额等;对农业灌溉用水,说明灌溉面积、主要作物种类、实际用水定额等;对发电取水,说明机组台数与装机容量、发电量等。 三、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本期取水许可有效期内年度水资源费或水费缴纳情况,并提供缴纳证明(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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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续取水申请主要事项 申请单位 (个人)名称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取水期限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年取水量 取水用途 水源类型 计量方式 法定代表人 (个人不填)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征信代码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退水地点 退水方式 年退水量 退水水质要求 五、延续取水申请与原取水许可证和登记表载明情况的变化及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
以下栏目由初审部门填写 延续取水结论: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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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延续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原取水许可载明事项
与现有取水许可证上注明信息保持一致。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实际取用水情况说明 “年度”是指上一取水有效期内的各年度。
“年取水量”: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从取水口取用水的实际水量。
“年退水量”:取水单位排入公共污水管网或河道等地表水体的实际水量。
“退水水质是否达标”:退水水质是否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
三、延续取水申请主要事项
年取水量和年退水量定义与上条一致。
“取水地点”:填写取水口所在具体位置(应尽可能详细。
“水源类型”:地表水分为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分为普通、地热、矿泉、其它(具体说明)。
地表水“取水方式”:蓄水、引水、提水。其中“蓄水”是指以水库、塘坝为水源的;“引水”是指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的。
地下水“取水方式”:单井、井群(注明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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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方式”分为在线、非在线、无计量。
“退水水质要求”:退水水质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
“退水地点”:公共污水管网或河道等地表水体(尽量描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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