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放假天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1 休息日 周六、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备注 第 1 页 共 10 页
新年 1天〔1月1日〕 3天〔农历正月春节 初一、初二、初三〕 1天〔农历清明当日〕 1天〔5月1日〕 1天〔农历端午当日〕 1天〔农历中秋当日〕 3天〔10月1日、2日、3日〕 半天〔3月8日〕,妇女放?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清明节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端午节 第三条 局部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妇女节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 2021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说法,未成年人为18岁以下,那么成年妇女就是年满18岁的女子,所以三八妇女节应该是18周岁以上女子的节日。 2 法定节假日 劳动节 中秋节 国庆节 第 2 页 共 10 页
假半天 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半天〔5月4青年节 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局部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那么不补假。 事假的天数各个用人单3 事假 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确定不同的天数。 事假一般是职工因私事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经单位批准的假期。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当然也可支付工资,那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4 病假 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 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期。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注意:在医疗期内病假是发放工资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 第 3 页 共 10 页
9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5-10年〕 12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10-15年〕 18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15-20年〕 24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80%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工作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所享受的假期,例如:5 社会活动假 视情况而定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行使选举权、出席会议、担任人民陪审员证人等,正常支付工资。 第 4 页 共 10 页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每年享有的保存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6 带薪年休假 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 15天,工作满20年。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 5 页 共 10 页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缺乏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局部可给予补齐。旅途车7 探亲假 参照国务院规定 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第 6 页 共 10 页
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那么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局部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 7 页 共 10 页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晚婚假取消〞——?深圳经全部由职工自理。 济特区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已?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废止,关于晚婚假条款随之失效。 8 婚假 3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根底:98+80=178天; 难产:178+30=208天; 多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假取消〞——2021年3月2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方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9 产假 案生育条例?,该?条例?将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日起废止。 深圳?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 第 8 页 共 10 页
的规定也不再执行。 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孕期产10 前检查假 视情况而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广东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11 陪产假 15日,男方享有 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12 哺乳假 每天1小时,可拆分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拟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 9 页 共 10 页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3 丧假 3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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