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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镇初级中学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规定

来源:一二三四网
城北镇初级中学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

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严格要求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加强学校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学校布局。

(4)强化对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 (5)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 (6)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7)加强师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9)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使用效益。

(10)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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