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病假(非因根据医院病假条工负伤)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八十适用范围特别条款备注所有企业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企业在医疗期内不得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十九条除外。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留职停薪、长期休假事假员工申请,公司决定不支付工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有企业凭职工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规定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一条工伤假(停般最长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工留薪期)单位按月支付。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认,可以最长24个月三天婚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及福利待遇三十条《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所有企业企业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原工资待遇的标准认合同,依据《劳动合定?同法》第三十九条除外。全国 男年满二十五周只要是公司员工就应该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享受,可针对请假的期周岁初婚,为晚婚。限做出规定。十天江苏十五天南京第 1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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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90天(含产前假15天)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适用范围全国特别条款备注产假晚育120天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准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支付办法)《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及福利待遇算着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江苏企业在产假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外。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注意难产与剖产的区别。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15天南京全国月经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可休1-2天全国保胎假无规定,同病假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条八十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准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数,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条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江苏流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全国企业在产假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外。第 2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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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应算劳动时间,一般根据医院情况产检假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定为算着劳动时间十一次,每次半天,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增加次数。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适用范围特别条款备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全国《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京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算着劳动时间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全国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企业在哺乳假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外。可以集中休节育手术假根据医院病假条十天男方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条《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三十条并支付其工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江苏南京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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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适用范围特别条款备注丧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1-3天时间:《江苏省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通知》、《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待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另给予路程假位江苏所有企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20年的,年休假15天。全国年休假办法.doc第 4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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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适用范围特别条款备注公假根据需要(一)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以及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召开的会议; (四)出任人民法院陪审员; (五)出席劳动模范、先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进工作者大会;《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六)基层工会非专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七)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参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和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社会活动。江苏省第 5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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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别天 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待 遇(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相关依据适用范围特别条款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备注探亲假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按标准工资发放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歇业假(停工假)公司决定超过一个周期,提供劳动的协商;没有提供劳动的,按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所有企业第 6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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