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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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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淄卫党字[2009]8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02.21 【实施日期】2009.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卫党字[2009]8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有关医院: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捐款捐物,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截至目前,先后派出了淄博市抗震救灾卫生救援车队、淄博市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等12批145人的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队伍。赴川队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发扬“大医精诚、大爱无疆”精神,不畏艰险,不辞劳苦,克服灾区恶劣环境和艰苦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淄博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高尚职业情操和精神风貌。 1 / 3

为了在全市卫生系统弘扬抗震救灾精神,表彰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先

进事迹,经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张店区卫生局等20个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李强业等128名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卫生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讲政治、顾大局,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淄博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20个): 张店区卫生局 淄川区卫生局 博山区卫生局 周村区卫生局 高青县卫生局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 淄博市中医医院 2 / 3

淄博市妇幼保健医院

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侨联医院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 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桓台县人民医院 沂源县中医医院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二、先进个人名单(128名)

李强业 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副主任医师 朱新宇 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一科医师 张鲁闽 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副科长、医师 马 峰 张店区中医院驾驶员、中级工 陈琳琳 张店区卫生局医政科科员、医师

孙克非 淄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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