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促进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咸安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依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促进教育信息化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以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为主要内容,建立适应我区中小学教师发展需要的教育信息技术考核和认证制度。 二、考核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参加全员培训人员均为此次培训考核抽考对象。 三、考核内容
根据暑期教师信息化培训内容对全区教师信息化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进行培训后考核。 1、理论测试:交互式电子拍板、数字化学习资源、信息化学科工具。
2、实践操作:交互式电子拍板操作、信息化学科工具操作、教师空间和资源平台使用。 四、考核办法
1、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在10月12日前将参加教育信息化全员培训的人员名册发至教育信息化办公群。逾期提交名册的单位不予以组织考核。
2、区教育局考核小组按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提供的教师名单30%的比例随机抽取教师参加培训考核。
3、抽考人员将以本单位教师姓氏开头的第一个拼音抽签决定。(如:抽到W,在姓王、吴、万等教师中依次选定,如不够再抽其他姓氏进行补充)
4、按乡镇抽考顺序将会在考核前一天下午3点钟教育人事群中通知抽考教师名单,请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届时通知抽考教师准时参考。
5、各教育总支、区直学校提前做好考场安排,理论考试教室按30人安排,技能操作考场要求设置在有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室,候考室尽量安排在技能操作附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文钢,副组长周天俊、何红辉,成员余德志、阚伟、万里程、黄学军、邓伟、孙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德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规定。各地要落实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经费,保障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培训和考核,要将学校日常考核与区教育局的集中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从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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