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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中小学教师激励机制奖励方案

来源:一二三四网
海南区中小学教师激励机制奖励方案

海南区中小学教师激励机制奖励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打造文化强区,实现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先发展教育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现状,特制定海南区中小学教师激励机制奖励方案。 一、奖励项目、标准

(一)、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奖。中学奖励学校数1所,小学奖励学校数2所。标准:10000元,每年共计30000元。

(二)、教学成绩优秀奖。

1、中考成绩优秀奖,奖励学校1所,标准20000元,各学校可根据学生中考成绩进入全市前50名、全区前50名、单科优秀、中考三率、超额任务等项目分别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每校约需50000元。(政府奖励与学校资金匹配比互为2︰3)

2、质量检测奖。每年教研室统一命题对中小学各个年级进行质量抽测。(政府奖励与学校资金匹配比互为1︰2),教育行政部门对抽检年级成绩优秀学校进行奖励。奖励成绩优秀的小学两所,中学一所,标准为10000元。各学校可根据总成绩、单科奖、三率等分别制定相应的对教师奖励办法,每校约需3万元。 (三)、教科研成果奖。(此项奖每年约需奖金2万元)

全区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凡荣获全国教科研成果奖奖励2000元—5000元;获自治区教科研成果奖奖励2000元—1000元;获市级教科研成果奖励300元—1000元。

(四)、教师个人教学业绩奖。(此项奖励每校每年约5000元—30000元,区财政、学校资金匹配比为1︰2)

1、获区级教学能手称号及市级、自治区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奖励500元—3000元。

2、获各级各类优质课、基本功赛、论文、课件设计区级以上级别奖的教师奖励200元—2000元。(此奖项每校每年约5000元)

3、指导学生参加各科竞赛文艺汇演、体育赛事、美术、书法比赛获指导奖,按生奖励30元—100元(此奖项每年每校约需5000元)

4、骨干教师作用发挥奖。此奖项由教研部门发放,每年约需10000元。凡在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教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搞献课、讲座、教学研讨交流,视业绩成果奖励50元—100元/次。

5、培养教师奖。凡能够在教学新秀、青年教师中培养出市级以上及全国级别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的教研员分

别给予100元—500元奖励。(此项奖励由教研部门发放每年约需5000元) (五)、教师培训费

教师培养培训也采取奖金匹配制,即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培训培养教师,投入较多资金者,相应得到区财政教师培训费较多,反之,易然。教师培训费区财政、学校匹配比为1︰2。

二、奖金来源:学校集体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教师个人奖励、教师培训资金由区财政和学校按比例匹配解决。(此奖励方案需区财政投入资金共计50万元)

海南区文教体局 200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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