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丹霞冶炼厂滤加皮带廊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示彩钢瓦制作安装全部工程 三、计费标准: 承包价格按图纸实际面积每平方 元人民币包干。
四、为了加强双方的施工联系和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指定负责人监督工程质量,解决施工中甲方须解决的问题。若有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赶工期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五、乙方班组长在施工中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接受建设单位、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各种安全隐患,施工中因违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七、处罚制度:
1.没按图纸要求施工造成返工,乙方除了赔偿材料损失和返工责任外,因此延误工程按规定处罚。
2.乙方班组长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每次罚款200—500元。
4.不按工地安全文明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未清、堆积施工,高空抛物等,每次罚款200—500元。
5.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或将安全帽
垫坐者,每次罚款200元(以照片为证),安全帽遗失或故意损坏者,自行负责。
6.乙方班组班组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施工,甲方一经发现则令其停工,乙方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若发生乙方人员违纪行为由乙方负责。
十二、为了保障甲、乙双方及工人利益,根据市建委及劳动部门文件规定,所有建筑工地的劳动工人都必须购买保险。有关保费及其他责任问题,双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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