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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来源:一二三四网
新太初中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具体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苍溪实验中学校与苍溪县公安局陵江水陆派出所共同制定警校共育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警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全辉(新太中学校长)

副组长:陈佳明(新桥镇派出所所长)

吴 卿(新太中学副校长)

成 员:杨富全(新太中学副校长)

周 杰(新太中学教导主任) 林仕华(新太中学教导副主任)

张海兵(新桥镇派出所社区民警)

警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太中学,杨富全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具体工作及措施 1、建章立制达规范。

根据公安部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的“六条措施”,结合我校实际,分别制定了《警校共育工作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消防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安全工作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门卫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了制度化管理,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警校共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2、警校合作抓宣教。 通过警校合作,定期与不定期地采用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落实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一方面,学校保证《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用,有效地对学生实施教育。另一方面,学校将长期坚持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派出所干警积极配合,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或教育活动,搞好案例分析,共同组织好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图片展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争当遵纪守法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并张贴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法制

宣传内容,以一些典型事例来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有“问题”的学生由德育处、班主任分别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每位班主任做到尽可能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多关心、多沟通,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校内还将设置“学生意见箱”,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禁止学生随意出校。

3、“五进三见”促平安。

区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区卫生局执法大队、区工商局新桥工商所应参与警校共育工作。要真正做到了“六进校”和“三常见”工作。即“派出所、消防、交警、工商、卫生”五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这样能改善了我校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了学校周围的秩序,给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干警与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小组,要坚持对学校所有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方案,确保了校园平安. 4、健全档案促落实。

我们还将切实做好“两手抓”的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开展,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学校将安排专人就警校共育工作资料予以及时的记录、收集和整理,规范、详实、有序的档案资料。

总之, 通过警校双方持之以恒、扎实有效的工作,我校警校共育工作将会成效明显。我们深知警校共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将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综合治理,构建和谐校、平安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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