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的
建 议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2010年11月份,县政协农林组就我县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大家对近些年来我县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县水利设施的现状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的命脉,是农民增产增收的根本所在。长期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县水利设施建设已基本形成了“支、斗、农、毛配套及大、中、小、微结合”的新格局。截止2007年底,全县已建成了一大批防洪、灌溉、供水的水利工程5500余处,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04座,山坪塘4048口,石河堰570座,实现有效灌面48.3万亩;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已建各类饮水工程10594处,解决了20.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全县目前共有机电提灌站4872处66925千瓦;升钟水库南部灌区共有支渠、分支渠5条总长69.6749公里,斗渠21条总长158.84公里,农、毛渠216条总长2121.27公里。这些水利设施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干旱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受体制、机制、资金和变化了的农村形势的制约和影响,我县已经配套的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问题逐渐凸显。
1、水利工程病害较为严重。我县大部分水利设施修建时间长,运行时间久,随着自然风化,暴雨伴随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淤塞,洪水造成的地质灾害,加之设备老化,自然锈蚀,人为毁损,投入不足,管理不善,年久失修等等,导致水利工程病害逐年增加,许多设施已不能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安全隐患,更谈不上发挥综合效益。据调查,我县升钟水库灌区总长2349.78公里的渠道,近五年来平均每年都有1600多处左右的病害;全县绝大部分的塘、库和小微水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淤塞,有部分山平塘的蓄水能力基本丧失;全县现有的机电提灌站由于设备老化,异型机具配件难购,维修费用高,相当多的电灌站不能发挥作用,特别是机提二级站53处、电提二级站680余处几乎完全丧失了抽提能力。
2、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尚未健全。由于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面宽量大,投入多,公益性质明显,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轻管现象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致使部分地方政府和用水户在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上缺乏有效组织,管护制度虚置,特别是集体和联户水利工程,是有人用,无人管,或需用水时管,不用水时弃管,致使病害毁损现象严重。 3、水利设施管护资金十分紧缺。水利设施管护需要一年一度的长期而大量的资金投入。前些年,国家对水利设施资金投入缺口大,解决
2
小微水利工程维修的项目少,加之群众两眼向上现象比较严重,致使投融资兴建、维修管理水利工程意识淡薄,地方财力投入又十分有限,导致资金的投入与实际需求差额很大,供需矛盾特别突出。 4、水利设施管护劳力严重不足。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清淤扩容、病害维修等体力活需要大量的青壮劳动力才能完成,而随着农村青壮劳动力长年绝大多数外出务工,基层党组织很难及时有效组织大量劳力进行冬春维修,使原本就处在“重症状态”运行的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三、加强我县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我县绝大多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但因管护不善、破损严重,综合效益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切实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不但是我县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1、冲破体制障碍,健全管护体制
一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完善流域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因势而建,受益灌面往往打破目前的乡、村界限,因而应当因地制宜,实行流域管理。即:在有关乡镇政府协调、支持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成立受益区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在有关乡镇政府的协调支持、受益区农民的配合下,完成对小型病害工程力所能及的维修、用水协调分配、合法的水费催交等,并负责其流域水利设施的经常性管护工作。 二要打破条块分割限制,配套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县政府应成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水利设施维护管理的行政、技术、
3
设备、物质、资金等,以便对水利工程的抢险,除险加固,地质灾害造成的水利病害整治,大型塘、库的清淤扩容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在每年汛期结束后的10-11月,安排有关部门对当年全县水利工程的病害情况进行普查汇总,编制维修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冬春水利设施维修工作,保证来年灌溉的正常使用。 2、强化管护大局意识,明确各级应尽职责
县上应在明确哪一类水利设施的管护为公办民助,哪一类水利设施的管护属民办公助的前提下,根据受益大小,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受益区有关政府和用水户应尽的职责。当维护、管理经费预算一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就应根据受益大小明确其支付数额,并由县水利工程维护管理领导小组或由其指派的人员跟踪督促落实,保证其按时、按质、按量维护和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应有效益。
3、创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投资机制,大力拓展资金筹集渠道 水利设施建设要大发展,投入是关键。既要争取上级的投入,又要改革创新投资机制,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拓宽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投入政策和激励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渠道,引导和带动企业、社会团体、民间资金和农民等社会各界对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进行投入。一是国家安排的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国债资金等各项资金要形成合力,集中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快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促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走上以存量换增量、滚动发展的道路。同时,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鼓励节约用水,
4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计收体系,促使水管单位良性循环,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三是为推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对从事农村群众受益的小型水利建设管理的业主,制定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包括国家财政的直接补贴),并规范业主从事水利设施的建设管护。
4、整合各方资源,建立水利设施专项管护基金
建立水利设施专项管护基金可采取财政投入一点,受益户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办法,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农村公益性水利设施建设。上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台班作业费。该基金由水利设施相关部门根据病害工程的“轻、重、缓、急”程度,一年安排一次进行跟踪实施,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待验收合格直接报帐。只有这样,才能将资金用在刀刃上,让现有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5、不断完善筹资筹劳办法,引导和鼓励群众投工投劳
在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规范运作方式,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并对直接受益水利设施维修管理投工投劳,凡是通过“一事一议”或民主议事形式选定的水利设施的管护,应优先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对国家及各级财政的投入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要实行全过程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严禁强行以资代劳或变相加
5
重农民负担。水利设施管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应引导动员受益农民为水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积极投工投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