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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定额消耗量计算规则

来源:一二三四网
总说明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完成规定计量 单位园林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定额是根据全国和广西有关定额, 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 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其他省市的标准和定额资料。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 成熟的施工工艺、 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制定的。

四、本定额可与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及附录E配套使用。 是编 制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 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是编制企业定额、 投标报价的参考, 是编制概算定额 ( 指标 ) 的基础。

五、本定额适用于广西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不适用于园林修缮工程、 临时性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并计入了相应的施工 场内堆放、运输及操作的损耗。

2. 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主要材料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 部分构件是按成品考虑的,所以只编入其安装定额,加工制作应计入成品价内。 八、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2. 机械原值在 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 2年以内的不构成规定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 小型机械,未列

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园林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 没有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子目是按人力施工考虑的。

九、本定额工作内容定额表中已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 在内。除定额另有注明外,本定额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场内水平运输。建筑物 檐高大于 3.6 米的垂直运输应在措施费中计算。

十、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配合比与设计不 符时,允许调整,但其消耗量不变。

十一、本定额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 量定额》以及广西现行有关定额相同的项目,均以本定额项目为准;本定额未列项 目(如仿古建筑项目 ) ,则按章说明及相应定额执行。

十二、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这些内容应在其他直接工程费或措施费项目中予以 考虑: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 (山上施工增加费 )、高台增加费。 十三、园林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GJDGZ-101-95)

十四、本定额注有 \"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 XX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 则

不包括 XX本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装饰装修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的工程量计

算,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3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除按本分册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 尚应依据 以下文件:

3.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3.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3 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 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 工程量的 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4.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

m ); 4.2 ( 2 m );

4.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4.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t或kg); 4.5 以个(件、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套

5 汇总工程量时,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循下列规定:

5.1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 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 五入; 5.2 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5.3 以个(件、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6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 各章节之间的计算规则不 得相互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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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植、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 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3-99)

2.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CJ/T24-1999) 3. 《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 (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作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 50 米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 2米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植 ( 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 ) 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 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 二类土考虑, 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 1.34 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 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 2.20 系数(土方类别划分见 第七章)。

2. 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原考虑的, 如设计要求全部客土, 可按人工换土 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沙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 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 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 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一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 木材料消耗量内 (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 ) 。表一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 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 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 ( 定额表中括 号内的基肥消耗量 )按设计规定计算 (即表二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 。

5. 种植棕榈类苗木, 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 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 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 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价 格( 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 ) ,编制标底、报价及预 ( 结) 算 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 ( 场外) 运输项目。

7. 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 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的迁移 时使用,也可以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 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 如采用洒水车浇水, 按相应定 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汽车 (4000L)0.067 台班,扣减人工 0.366 工日。

9. 绿地平整 除行道树外,凡绿化用地土层厚度在 30厘米以内的挖、填、找平,均应计算绿 地平整项目。厚度超过 30厘米的挖、填土方,按土方工程定额的挖、运、填相应子 目计算,不再计算绿地平整项目。

。。

10. 在坡度大于 30的坡地上种植苗木,定额人工乘以 1.10 系数。坡度大于 45定额人工乘以 1.30 系数。屋顶花园苗木种植,定额人工乘以 1.20系数,垂直运输另 行计算。

11. 绿化工程土方造型

造型土方运输按相应土方工程定额子目计算, 土方造型垂直高度 ( 自然地面与造 型顶点高差 ) 每米折合水平运距 10米与土方水平运输运距合并计算。 造型填土按土方 工程相应子目乘以 1.2 系数。土方造型需铲挖成型等工序另计。

12. 大面积换土和渣土外运套用土石方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13. 苗木成活期的养护 苗木种植养护期后至验收规范规定的竣工时间内为苗木成活

养护期,按第二章 的规定计算苗木成活期养护直接费。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段确定 或综合确定苗木成活养护期时间。

五、绿化种植名词解释及相关规定

. 乔木与灌木 详见《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CJ/T24-1999 )。 . 胸径 即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面 1.3 米处的直径。 . 地径 即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面 0.1 米处基部直径。

. 冠丛高 即灌高从地表面至灌丛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 篷径 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也称冠幅。

. 花境 是由多年生花卉为主组成的带状绿地,用多种花卉交错混合栽植而成, 也称花带、花边。为自然式的图案布置。

. 花坛 是利用花卉植物的不同形体、 色彩栽在一定几何形状的种植花坛内, 构 成规则的几何图案。按其内部花卉组成的纹样,分为一般图案、彩纹图案和立 体图案。

. 绿篱 是由乔木或灌木成行 (单行或双行)紧密种植而成的结构规则的植物墙, 又称绿墙。本定额是按高度不同划分项目。

表一 常用苗木种植成活补损系数表

树种 类型 补损系数 冬春季种植 夏季种植 (6~10月) 1.20 1.20 1.15 1.15 1.20 1.25 1.10 乔、灌木类 樟科(樟树、天竺桂 ) 、漆树科(扁桃、芒1.15 木兰科 (广玉兰、白玉兰、含笑 ) 1.15 木犀科 ( 桂花、女贞、白蜡 ) 1.10 其他 1.05 棕榈类 1.10 竹类 1.10 1.05 花卉、球、 块根类 注:1. 补损系数已考虑了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及种植养护期间的成活补损 2. 本表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和大树移植。

表二 绿化换土工程相应规格对照表

名称 规格 单 根幅 位 (cm) 株 带土 球土球 20 乔 灌木 直径 在厘 米以 内 30 40 50 60 7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40 280 裸根 乔胸径 4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30~40 挖圹(坑) 挖沟槽 长换土量 () 备注 直径×高 ×宽× 高(㎝) (㎝) 0.030 种植带土球小灌 40×30 木,土球直径 20cm 以内,种植密度大 于7株/ ㎡,换土量 按种植面积计算。 50×40 0.060 70×50 0.154 90×60 0.303 100×70 0.437 110×80 0.570 120×90 0.758 140×110 1.138 160×110 1.321 180×120 1.669 210×120 2.230 230×130 2.880 250×140 3.730 300×150 5.710 340×160 7.630 0.192 70×50 木 在厘 米以 内 6 8 10 12 14 16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40~50 50~60 70~80 90×70 100×80 110×90 0.445 0.628 0.855 1.018 1.195 1.385 80~90 120×90 100~110 130×90 120~130 140×90 续表二

名称 规格 裸根 乔胸径在 18 木 厘米以 内 单位 根幅 株 备注 挖圹( 坑) 直径 挖沟槽 长× ×高 ( ㎝) 宽×高 ( ㎝) 换土量 () (cm) 1.590 130~140 150×90 20 24 30 35 40 45 裸根 冠丛高 100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140~150 160×100 160~180 180×120 220~240 220×160 250~280 260×180 280~300 300×200 320~350 320×220 25~30 40×30 2.011 3.054 6.080 9.550 14.130 17.680 0.038 灌木 在厘米 以内 150 200 250 双排 绿篱高 绿篱 在厘米 40 以内 株 株 株 株 30~40 40~50 50~60 70×50 90×70 100×80 0.192 0.445 0.628 100×30×25 0.080 60 80 100 单排 绿篱高 绿篱 在厘米 40 以内 株 株 株 株 100×35×30 0.110 100×40×35 0.140 100×50×40 0.200 100×25×25 0.060 60 80 100 120 150 株 株 株 株 株 100×30×25 0.080 100×35×30 0.110 100×40×35 0.140 100×45×35 0.160 100×45×40 0.18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平整按设计绿地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砍挖灌木林、除草按设计要求的砍挖面按设计规定的数量以株计算,挖树 蔸、挖竹根按挖坑暂估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 结算以验收体积为准。 )

三、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铺设土工布以平方以计算,透水管安装分规格以米计 算。

四、苗木起挖与种植、假植、大树移植。

1. 乔木、灌木、竹类、水生植物、樊缘植物按设计规定的数量和定额划分的规 格分别以株

( 丛、抽缸 ) 为单位计算。

2.单、双排绿篱,不论种植密度大小,均以设计绿篱长度分篱高以米计算。 3. 花卉、草皮、草种喷播分规格按设计以平方米计算。 4. 花格砖铺 (镶)草按设计花格砖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人工换土。

1. 一般乔木、灌木人工换土,按设计要求客土的苗木分规格以株计算。 2.大面积人工换土,按设计要求的客土面积和客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六、树木支撑根据施工范区别支撑材料和支撑形式以株计算,草绳绕树干分胸 径不同按所绕树干长度以米计算。

七、遮荫棚根据施工方案搭设高度按遮荫布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土球直径按设计计算,设计未明确时可按下述规定计算。

1.乔木按胸径的 6~8倍计算,如胸径分叉在 1.3m以下时,按离地 50cm处于径 计算。

2. 灌木按自然冠幅的 1/3 ~1/2 计算。

3.棕榈科按以下公式计算土球直径执行乔木类定额。

土球直径 =D+2R

D-- 取棕榈科植物地径 R-- 取 20~ 30cm

第二章 绿化成活期养护

说明

一、本章包括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形植物、露地花卉、攀 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等园林植物的成活期养护工程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种植养护费用已在绿化种植工程定额中包括,不 得重复计算。

三、肥料、药剂、水等材料,均已包括在定额中,如甲方供应,则需作相应的 扣减。

四、场内水平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论使用何机械,均不调整。

五、如遇特殊养护要求 ( 如古树名木、名贵苗木等 ) 应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确定其养护费用。

六、本章定额养护时间以年为单位 ( 连续累计十二个月为一年 ) ,不足一年的成 活期养护,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下表系数执行

时 九 个 十 个 十 十 四 五 六 七 个 八 个 间 个 月 个 个 月 月 月 月 个 月 个 月 个 月 月 月 个 个 月 月 系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数 19 27 34 41 49 56 63 71 78 85 93 00 注:分阶段施工的工程,分阶段确定成活养护期。 七、草坪子目运用。

1.籽播草坪,生长期超过六个月,视作散铺。 2. 散铺草坪,生长期超过六个月,视作满铺。

八、本章定额未包括如下内容,若有发生,另行计算

1. 因苗木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2. 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3.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要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九、采用自动喷淋装置浇水时,扣减相应定额洒水车台班。

十、本章定额中已包括肥料、药剂和水等常用材料的消耗量,如实际使用材料 和消耗量不同或由发包人供应时,则可作相应的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乔木分常绿、落叶两类。不论单排、双排、林带 ( 三排及三排以下 )均按胸 径以株计算。

二、灌木分常绿、落叶两类。均按高度以株计算,成片栽植灌木以平方米计算。 三、绿篱分单排、双排分高度 ( 修剪后净高高度 ) 以米计算,片植绿篱分高度 (修 剪后净高高度 ) 以平方米计算。 四、竹类分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水生植物分塘植、盆植两类。塘植按丛计算,盆植按盆或缸计算。 六、球形植物分蓬径以株计算。

七、露地花卉分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球(块)根植物、花坛,均以平方米计 算。 八、攀缘植物均按地径以株计算。

九、地被植物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单、双排地被均以延长米计算。片植 地被植物以平方米计算。

十、草坪分暖地型、混合型两类。其中散铺、满铺、播种按实际养护面积均以 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 园路园桥

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及园桥工程。

二、广场、小区室外铺装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套用。

三、垫层、面层、路缘石定额用于山丘坡道时,定额人工乘以 1.4 系数。 四、预制混凝土块料子目适用于透水砖、植草砖、水泥阶砖等的铺设。 五、预制混凝土望柱,按混凝土工程花架相应子目执行。

六、桥身及桥面细石安装,如实际使用砖渣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 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的抱鼓安装,执行栏板安装相应子目。

八、石桥的栏板(包括抱鼓)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斜抱鼓 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人工乘以 1.30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各种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块料疏铺面层按设计块料净面积 计

算。 三、路缘石安装按单侧长度以米计算,草皮铸铁栏杆按设计净重量计算,树穴 盖板

材质按套计算。

四、园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石桥面按平 方米

计算。

五、现浇混凝土桥柱、桥墩、梁、拱旋、桥洞底板,预制混凝土拱旋、望柱、 门式

架梁、

平板桥、砖石拱旋砌筑和内旋石、旋脸石等,均按图示以立方料计算。 六、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牙子石均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七、石柱、石栏板 (含抱鼓 ) 、栏杆、按设计净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镂空栏板不

扣除虚透

部分体积。

八、木步桥隔栅按设计净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铺平口板按设计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 假山石

说明

一、本章包括堆砌假山、置石、山石护岸及步级、塑假石山,假山基础除注明 者外,套用相应定额。

二、 砖骨架的塑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 钢骨架的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费。 三、自然式护岸下部的挡水墙,按相应章节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砌假山、湖石峰、黄石峰、土山点石、自然式护岸、布置景石及山石踏步 工程量,按实际堆砌石料以吨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堆砌假山工程量 ( 吨)=进料验收数量 - 进料剩余数量

二、石笋以支计算。

三、塑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五章 园林桌椅及杂项

说明

一、本章包括桌、椅、凳、小型设施、石浮雕、镌字、石料加工。 二、工作内容说明

1. 木制构件中鹅颈靠背制作安装包括在座凳面上凿卯眼及铁件安装; 各种座凳楣子

制安包括边抹、心屉及白菜头、楣子架等框以外延伸部分,不包括工字、握拳、卡 子花、团花及花牙子的制雕;座凳面制安包括入口处膝盖腿制安,不包括安装拉接 铁件。

2. 混凝土构件除工作内容注明外只包括混凝土搅拌、 振捣、养护、堆放, 不包括模

板、钢筋制作安装,模板、钢筋制作安装另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 石构件安装包括调制砂浆 (水泥浆 ) ,修整接头缝、并缝或榫卯、就位、垫塞稳

安、 灌浆及搭拆挪移小型起重架。

三、定额中的木构件,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 额中木材数量均为 毛料。

四、设计的混凝土及砂浆标号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预制构件未考虑早强剂、 蒸汽养护,如实际发生可另行计算。

五、园林小摆设系指相对独立的,带有装饰性质的零星砌体,如花瓶、花盆、座凳 及

小型花坛池,水

池等。园林小型设施系指各种园林小摆设、景窗、平凳、博古架、飞来椅、小型预 制混凝土构件。

六、石浮雕的加工类别

加工类别 加工要求 1、素平(又名阳线刻 ) 常见于人物像与山水风景,其雕成凹线的深度为 0.2 ∽0.3 毫米,其表面要求达到 \"扁光\" 。 2、减地平钣 ( 又名平浮 一般是被雕的物体凸出平面 6厘米以内, 而被雕物体表雕) 面成 平面,其表面要求达到 \"扁光\" 。 3、压地隐起 ( 又名浅浮 凸出平面有深有浅,凸出平面 6∽ 20厘米以内,形成被雕) 雕物 体表面有起伏。其表面要求达到 \"二遍剁斧 \"。 4、剔地起突 ( 又名高浮 被雕物体仅表面有起伏,而且明显隆起凸出,其凸出平面 雕) 大于20厘米以上。其表面要求达到 \"一遍剁斧 \"。

七、石料加工定额适用于人工加工为主的园林小品石件,不适用于机械加工为主的 石件制品。

八、石料的加工顺序:打荒成毛料石 ( 此类加工习惯常是发生在采石场 )-- 按所需加

工尺寸放线

筑方快口或板岩口 -- 表面加工 ( 可以分为平面加工、披势加工、曲面加工三种形式 )-- 线脚加 工(可以分为平线脚加工、圆线脚加工)-- 石浮雕加工 (适用于特殊装饰的石料加工构 件 ) 。

九、本章第三、四节石料质地统一按花岗岩石料为准,如使用青白石、汉白玉等普 坚

石制作加工,

可以按定额人工数量乘以 0.7 的系数进行调整,材料用量不变。 十、石料表面加工等级类别 加工等级 加工方法与要求 打荒 一步做糙 ( 即一次錾凿 ) 二步做糙 ( 即二次錾凿 ) 一遍剁斧 二遍剁斧 三遍剁斧 扁光

即对石料进行 \" 打剥加工 \" ,也就是用铁锤及铁凿将石料表 面凸起部分凿掉。 即用铁锤及铁凿对石料表面粗略地通打一遍,要求凿痕深 浅齐匀。 即用铁锤及铁凿在一次錾凿的基础上进行密布凿痕的细加 工,令其表面凹凸逐渐变浅。 即用铁捶及铁凿和铁斧将石料表面趋于平正,用铁斧剁打 后,令其表面无凹凸,达到表面平正,斧口痕迹的间隙小 于3毫米。 在一遍剁斧的基础上加工的更为精密一些,斧口痕迹的间 隙应小于 1毫米。 在二遍剁斧的基础上要求平面具有严格的平整度,斧口痕 迹的间隙应小于 0.5 毫米。 凡完成三遍剁斧的石料,用砂石加水磨去表面的剁纹,使 其表面达到光滑与平正。 十一、石料加工名称及其所属部位的划定

1. 筑方快口:均发生在有看面的部位, 石料相邻的二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 快口。

2. 板岩口:均发生在石料的内侧不露面的部位。 其石料相邻的二个面经加工后形成 的角线称为板岩口。

3. 线脚:在加工石料的边线部位雕成突出的角,圆形为圆线脚,方形为方线脚。 4. 披势:凡将石料相邻两个面剥去其两个面相交的直角, 而成为斜坡的形势称为披 势。

十二、石料加工的人工均系累积数量,做糙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做糙。 十三、石料构件的平面或曲弧面加工耗工大小与石料长度有关。 凡是长度在 2米以内 按本章定额计算。

长度在3米以内按 2米以内定额子目乘系数 1.1 ,长度在4米以内按 2米以内定额子

目乘 系数1.2 ,

长度在 5米以内按 2米以内定额子目乘系数 1.35 。长度在 6米以内和 6米以上者,

按 2 米以内定额 子目乘系数 1.50 。

十四、本定额 \" 做糙\" 系粗加工, \"剁斧\" 系细加工。加工面的加工等级按照功能上的 要求确定石料各 个面的加工等级的标准进行计算。凡不外露部位的加工均为粗加工,露面均为细加 工,所以剁斧的工程量只能按其砌筑后的外表面计算。凡被掩盖的其他各个面均按 指定的粗加工的外表面计算。如果石料露面部位系粗加工,其不外露部位的加工一 般情况下均为粗加工 ( 当某些石构件外表面要求很粗,而其缝口要求很细的情况下, 其缝口所处的平面可能会出现细加工 ) 。 十五、本章定额中线脚加工不分

阴线与阳线的区别, 均按线脚加工子目以长度计算。 凡线脚深度小于 5毫米时按线脚加工定额乘系数 0.5 计算。石浮雕中的线脚不分其深 与浅,均按线脚定额中一道线的加工定额计算。 十六、本章定额中斜坡加工按其披势定额计算。当披势高度小于 6厘米而大于 1.5 厘 米时,按披势定 额乘系数 0.75计算。当披势高度小于 1.5 厘米时按照快口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制鹅颈靠背 (美人靠 ) 、吴王靠按上口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木制座凳楣子按边抹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座凳楣子的落地腿已包括在定 额

内,不得另外计 算。

三、预制或现捣水磨石平板凳、飞来椅等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水 磨木纹板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预制吴王靠、预制混凝土花色栏杆工程 量以延长米计算,预制吴王靠件按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园林小摆设、园林小型设施抹灰面,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塑松 ( 杉)树皮、竹节、竹片,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预制塑松

根、松皮柱、黄竹、

金丝竹,均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石桌安装以套计算,一个石桌加四个圆凳为一套; 石凳以套计算 (包括两个凳脚 ) 。

七、石灯构件安装均按立方米竣工石料计算,其中:

1. 石灯帽按方锥体或方锥台计算, 其底边长以檐长为准, 高按宝顶上皮至檐下皮垂 直高度计算。

2. 莲瓣灯座按图示直径和高以圆柱体积计算。

3. 方锥台灯身按图示方锥台体积计算,方柱体灯身按图示方柱体积计算。 4. 须弥座按方柱体计算,不扣除束腰等凹进部分体积。 5. 灯框按图示外围尺寸计算,不扣除掏空部分的体积。

八、本章定额石浮雕部分按其雕刻种类的实际雕刻物的底板外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六章 土方、打桩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打桩工程。 二、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分类详见广西 98年版土建定额 \"土壤及岩石 (普氏)分类表\"( 见表1-9) 。 人工挖地槽、

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 6米;超过 6米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2.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 。干湿的 划分,应根据地质

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 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挖土方 时如有地表水需要 排除时,亦要另计。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

5.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 ( 扣除桩体积占用体积 ) ,人工乘以系数 1.5 。 6. 场地竖向布置进行大开挖或填土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三、机械土石方

1.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挖掘机挖土方 定额中机械台班数

量一、二类土壤乘以 0.84 。四类土壤乘以 1.14。

2. 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 ,工程量按施工 组织设计分别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50 。

3.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 ,含水率大于 25%时,定额人工、 机械乘以系数 1.15 ;

若含水率大于 40%时,另行计算。

4.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定额内不包括垫 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5.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 ( 降) 水方法。

3. 土石方、沟槽、基坑挖 (填) 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二、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下表所 列数值换算。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1.00 1.30 0.77 1.50 1.20 1.00 1.15 0.92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厘米以内及找平。挖、填土 方厚度超过± 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米,以平方米计算。 四、沟槽、基坑土方

1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 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 20㎡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米以上,坑底面积 20㎡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 30厘米以 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米)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注:1. 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 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 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挖土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0mm, 双面加 200mm计

算。计算了挡土板工程量,不得再计算放坡增加的土方量。

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按 下表规定计算 :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砖基础 浆砌毛石 混凝土基础 200 150 300 300 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 800(防水层面) 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5. 挖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

算,内外突出部分 (垛、附墙烟囱等 ) 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沟底宽度, 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

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宽度计算 :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 米)

管径(mm) 塑料管、钢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管 50∽70 100 ∽200 0.60 0.70 0.80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50∽350 400 ∽ 1.00 1.30 1.60 2.30 2.60 1.80 2.00 2.20 450 500 ∽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注:1. 按上边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 各种井类及管道 (不含铸铁给排水

管) 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 方量不另行计算。 底面积大于 20㎡的井类, 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 内计算。

2. 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 水管道地沟

土方总量的 2.5%计算。

7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 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 人工凿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六、回填土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 .沟槽、基坑回填体积 =挖土体积 -(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 +基础 +管、沟外形体 积)管径在 500mm

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 管径超过 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 积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 单位:立方米 )

管道名称 管道直 径(mm) 501∽ 601∽800 801∽ 1101∽ 1201∽ 1401∽ 钢管 0.44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2 .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砖垛、柱、 附墙烟囱及间壁墙 等的体积。

600 0.21 1000 0.71 1200 1400 1600 3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 =挖土总体积 - 回填土总体

(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 七、土方运距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 (或对方地点 )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八、木桩体积按全长 ( 包括桩尖长度 ) ,乘以截面积计算。圆木桩体积根据现行材 积表计算。

第七章 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标准砖砌体、砌景石墙、蘑菇石墙、 方整石、料石砌体、琉璃制 品砌筑,其他砌筑。

二、项目中砂浆系按常用种类、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 本章按标准砖 240× 115×53(mm)计算。砖砌厚度计算规定如下 :

砖砌厚度

砖规 厚 度 (mm) 格 标准 53 115 178 240 303 365 490 砖 2. 砖砌挡土墙,根据墙厚不同分别立项计算,墙厚度在 490mm以内时,套相应 的砖墙定额,墙厚度超过 490mm时,套相应的砖基础定额。

3. 使用其他砌块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或设计厚度计算。

四、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线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 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 格尺寸编制的。

五、钢筋砖过梁中的钢筋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六、琉璃砌筑包括样活、打琉璃珠、摆砌、灌浆、勾缝打点等。 七、定额中的各种砖件用量均已包括了砍制及砌筑的损耗在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墙体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 土柱( 有马牙槎时应加入柱内 ) 、梁、板、砖平拱、砖弧形拱和钢筋砖过梁的体积。 不扣除梁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 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 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

积、但突出墙面的窗台 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 门窗套及出墙面 180mm以内的砖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不增 加。

2.砖垛、出墙面 180mm以上的砖砌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砖柱(包括柱基、 柱身)按方、圆柱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附墙垛出墙面厚度超过墙 厚1.5 倍时,应按砖柱计算。

4.砖平拱、砖弧形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 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100mm,以高度 ( 门窗洞口宽小于 1500mm时,高度为 240mm;大于 1500mm时, 高度为 365mm计) 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500mm,高度按 400mm计算;砖弧形拱拱底半径按图示尺寸计算,拱顶半径如设计无 规定时按拱底半径加 365mm计算。

5. 建筑物墙基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 内墙按净长乘以墙基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砖石基础

1.基础与墙身 ( 柱身) 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 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

界)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 300mm时,以不同材料分界线; 超过± 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 独立砖柱大放脚体积并入砖柱工程量内计算。 2.基础长度

1)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线长度计算。 2) 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3) 基础大放脚 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份体积不予扣除 ,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也不

增加。

4) 基础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柱基相连接时,砖基础算至柱边。

三、墙砌体 1.外墙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2.墙身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按实计算。 3.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空花部分不予扣除, 其中实体部分以 立方米另计。

4.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 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 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小型砌体定额项目。 四、方整石、料石砌体

1. 石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 项目中,粗、细料石墙按 400mm×220mm×200mm柱, 按450mm×220mm× 200mm规格 考虑。

五、琉璃制品砌筑

1.琉璃花窗以平方米计。

2.琉璃柱子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耳子、雀替、霸王拳等按对计算,坠山花按份计算。 六、其他砌体

1.检查井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2.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3.布瓦花饰和预制混凝土花饰,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第八章 混凝土及钢筋工程

说明

一、 混凝土

1. 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选石子、前后台运转、搅拌、清理、润湿模 板、浇灌、捣固、养护。

2. 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枋、桁、机的定额,是按单层建筑檐高、多 层建筑层高 3.6 米内编制的。超过 3.6 米,在12米内时,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人工乘 系数1.15 ;在16米内时,人工乘系数 1.2 。

3. 混凝土构件未考虑早强剂的费用,如需提高早期强度,掺入早强剂时,其费用 另行计算。

4. 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 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25 。水池定额

是按一般方形、圆形、多边形水池编制的,遇有异形水池时,应另行计算。

5 .现场预制混凝土花架定额,适用于梁檩断面在 220cm2 以内,高度在 6 米以下的轻 型花架。

6. 采用商品混凝土时, 扣除相应子目中的混凝土搅拌机用量, 并按0.62 工日/ 减人工。商品混

凝土场外运输损耗计入商品混凝土价格内。 7. 零星构件指单件体积小于 0.1 二、钢筋

1. 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箍筋分 别列项。

2. 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3. 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电焊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者仍执行本 定额。

4. 预制构件钢筋, 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电焊在一起时, 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

1.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各种构件 ( 除注明按水平、垂直投影或延长米计算外 )均 按图示尺寸,

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

2. 板类构件均不扣除面积在 0.3 平方米以内孔洞的混凝土体积;面积超过 0.3 平方 米的孔洞,其混凝土体积应予扣除,但留洞所需工料不另增加。

2.1 有梁板系指梁 (包括主、次梁 )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体积总和计 算。

2.2平板系指无柱、 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 其工程量按板的平面面积乘厚度计算。 2.3 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2.4 戗翼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翘角部分,并连有摔网椽的翼角板。其工程量计算包 括摔网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5 椽望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飞檐部分,并连有飞椽和出檐椽重叠之板。其工程量 计算包括飞椽、檐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6亭屋面板 (曲形)系指古典建筑中亭面板, 为曲形状。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7 钢丝网屋面按图示斜面积计算。

3. 柱分矩形、圆形,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 3.1 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

3.2 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3.3 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 面的高度计算。

3.4 多边形柱,按相应的圆柱定额执行,其规格按断面对角线长套用定额。

4. 梁分矩形、 圆形,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 矩形梁高为梁底算 至梁顶面的高度,

梁长的计算规定如下:

4.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4.2 次梁与柱或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的净距。 4.3 梁与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应包括在梁的长度内计算。 4.4 老嫩戗( 角梁)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 枋、桁

5.1 枋子、桁条、连机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5.2 枋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6. 其它

6.1 整体楼梯包括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相连接的梁 (不

包括与楼层过道连

接的楼板 )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小于 50cm的楼梯井宽度, 伸入墙内 部分不另增加。

6.2 栏板、扶手、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楼梯的栏板、扶手 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 1.15 计算。 6.3 水池池底、池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7. 预制混凝土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 算。

二、钢筋

1. 钢筋及铁件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净量计算。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 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2. 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撑脚,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净量计算。

第九章 木构件

说明

一、定额中的木构件,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 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烘干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二、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本章定额以一、二类木材考虑。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 子松;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其他木种为三、四类。 ) 如实际施工采用三、四类木种的,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30 。 三、木栏杆已综合考虑了楼梯栏杆的情况。

四、木楼梯定额以其与地面夹角小于 45o为准,夹角大于 45o小于 60o者,定额乘以 1.40 系数。

五、吊挂楣子定额适用于明清官式做法的吊挂楣子或坐凳楣子,按普通、中级、高 级划分子目,其中:普通包括灯笼锦、步步锦花式;中级包括盘肠、正万字、拐子 锦、龟背锦花式;高级包括斜万字、冰裂纹、金钱如意心花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梁、桁条、连机、椽子等均按设计几何净尺寸,圆木构件根据现行材积表 计算。

二、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 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三、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 500mm。

四、木制花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木楼梯 ( 包括休息平台和靠墙踢脚板 )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 (不计伸入墙内部 分的面积 ) 计算,不扣除宽在 30cm以内的楼梯井所占面积。

六、木墙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但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 0.3

七、挂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吊挂楣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花牙子、骑马牙子分规格以块计算。

八、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 (不扣望柱 )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章 瓦屋面

说明

一、 本章包括琉璃瓦屋面、布瓦屋面。 二、 定额换算

1. 定额中琉璃瓦屋面垄距按中 - 中25厘米、布筒瓦屋面按中 - 中20厘米、小青瓦屋面 按中- 中23厘米考虑,设计如与定额规格不同时, 用瓦数量可以换算, 人工、机械台 班、其他材料数量不变。

2. 砂浆标号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3. 屋面单坡面积在 2平方米以内,琉璃瓦屋面定额乘系数 1.06, 布瓦屋面定额乘系数 1.18 ;屋面单坡面积在 5平方米以内 ,琉璃瓦屋面定额乘系数 1.05, 布瓦屋面定额乘系

数1.14 。

三、 本章定额中宝顶、正吻安装按高 60厘米以下(包括60厘米)考虑,超过者可

按 广西古建定额相 应子目执行。

四、 围墙帽、牌楼、门罩等琉璃瓦面, 单坡长在 \"一勾四筒\"以内者执行琉璃瓦剪

边定额,但不再另 计檐口瓦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均按屋面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脊、檐口、宝顶所占面积。 二、正脊、斜脊、檐口瓦、琉璃瓦剪边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其中正

脊、斜脊长度应扣

除正吻、博古、翘角、宝顶所占长度。

三、翘角、宝顶、正吻按设计数量分别以套、个、份计算。 四、博古安装套用正脊定额以延长米计算。

第 十 一 章 装 饰 工 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通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涂料面层、油漆等工程内容。 二、本章抹灰不分等级,定额水平已根据园林建筑质量要求较高的情况综合考虑。 编制预算时,均按定额执行。

三、 内净高 ( 山墙部分室内地坪至山尖二分之一高度 )在3.6 米内的墙面及天棚抹

灰脚手架费用,已

包括在定额中其他材料内,超过 3.6 米时,可另行计算抹灰脚手架。

四、 油漆人工中已包括配料、 调色油漆人工在内, 如供应成品漆, 也按本定额执

行。

五、 本章定额按手工操作为准,如采用不同的方法施工,均执行本定额。 六、 定额换算

1. 本章定额中规定的抹灰厚度及砂浆种类, 一般不得换算, 如设计图纸对厚度与配 合比有明确要求时,可以换算。

2. 水泥白石子浆, 如设计采用白水泥、 有色石子, 可按定额配合比的数量换算; 如 用颜料时用量按水泥用量的 8%计算。

七、古式木 ( 混凝土) 构件包括古式柱、梁、架、桁、枋等;零星古式木 ( 混凝土)构 件包括斗拱、牌科、云头、戗角出沿、椽子等。

八、镶贴块料面层中若遇弧形墙贴砖时,人工乘以 1.18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抹灰面积,以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所占的面积。 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其梁的二侧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以展开面积计算(井字梁天棚指井内面积在 5 以内者)。

3.天棚抹灰包括小圆角工料在内。如带有装饰线脚者,分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 道线以内,以延长米计算。线脚的道数以每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内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面积, 应扣除门窗洞口窗圈所占的面积, 不扣除踢脚线、 挂镜线、 0.3 抹灰应现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尺寸 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 墙裙的高度按室内地坪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 ② 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

2.内墙裙抹灰面积以长度乘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但 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的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并入墙裙内计算。

3.砖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等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定额计算。 4.柱和单梁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柱与梁或梁与接头的面积不予扣除。 5.护角线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外墙面抹灰。

1.外墙体积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 0.3 洞面积。但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顶面和垛的侧壁抹灰中计算。

2.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门口和窗所占的面积应予扣除,侧壁并相应定 额内计算。

3.墙面勾缝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及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及 零星抹灰面积。但垛的侧面、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的面积,亦不增加。

四、墙面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柱、梁块料按结构断面周长 乘以柱的高度 (梁的长度 )以平方米计算。

五、涂料面层按设计种灰、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六、油漆工程。 1.一般木材面油漆,不论油漆种类,均按刷油部位,分别采用系数乘工程量, 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见表 1.1 、表 1.2 、表 1.3 )。

2.古式木构件油漆项目,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见表 2)。 3.古式混凝土构件油漆,按系数乘工程量,分别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 见表 3)。

表1.1按\"单层木门窗 \"油漆项目计算工程量折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窗 按洞口单面面积计算。 1.00 双层木门窗 1.36 百页木门窗 1.40 古式长窗 ( 宫、葵、万、海棠、书条 ) 1.43 古式短窗 ( 宫、葵、万、海棠、书条 ) 1.45 圆形、多解形窗 (宫、葵、万、海棠、书1.44 古式长窗 ( 冰、乱纹、龟大角 ) 1.55 古式短窗 ( 冰、乱纹、龟大角 ) 1.58 圆形、多角形窗 ( 冰、乱纹、龟大角 ) 1.56 屏门、贡式樘子对子门 1.26

间壁、隔断 1.10 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表1.2 按\"木扶手(不带托板) \"油漆项目计算工程量折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 ( 不带托板 ) 按延长米计算。 1.00 木扶手 ( 带托板 ) 1.36 窗帘盒 1.40 夹樘板、封檐板、博风板 1.43 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圆地框 1.45 挂镜线、窗帘棍、天棚压条 1.44 瓦口板、眼沿、勒望、里口木 1.55 木座槛 1.58

表1.3按\"其他木才面 \"油漆项目计算工程量折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长x宽 1.00 长x宽(高算至扶手木栅栏、木栏杆 (带扶手 ) 1.82 顶 古式木栏杆 2.40 吴王靠 2.64 木挂落 延长米 (执行扶手定0.82 飞罩 0.91 0.98 地罩 框外围长度米 (执行扶手 定额) 屋面板带桁条、清水板条檐口天棚 长x宽 1.10 筒子板 0.83 木护壁、墙裙 0.90 船逢轩 (带压条) 投影面积 (不展开 ) 1.06 竹片面 长x宽 0.90 竹结构 展开面积 0.83 望板、山填板 扣除椽面后的净面积 0.83 表 2 常用古式木构件油漆展开面积折算参考表 名称 断面规格 展开面积 备注 (mm) ( / 每 /构 件) 33.36 凡不符合规格者,应按实际油 (圆形)柱、Φ120 漆涂刷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 梁、 架、桁、梓桁 Φ140 Φ160 Φ180 28.55 25.00 22.24 Φ200 Φ250 20.00 15.99 13.33 33.33 28.57 25.00 22.22 方形柱 Φ300 边长120 边长140 边长160 边长180 边长200 边长250 边长300 20.00 16.00 (矩形)梁、架、桁120x120 13.33 21.67 13.33 11.67 10.83 67.29 50.04 40.26 33.35 26.67 条、 梓桁 200x300 240x300 240x400 Φ60 Φ80 Φ100 Φ120 Φ150 半圆形椽子 续表2 名称 矩形椽子 断面规格 (mm) 40x50 展开面积 ( / 每 备注 / 构件 ) 65.00 凡不符合规格者, 应按实际油漆涂刷 展开面积计算工程 量。 58.33 48.57 41.67 30.00 25.00 20.00 40x60 50x70 60x80 100x100 120x120 150x150 表3\"按古式混凝土构件 \" 油漆定额计算工程量折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混凝土柱、梁、架、桁、枋仿古 1.00 展开面积 构件 古式栏杆 长x宽(算至扶手顶) 2.90 长x宽(满外量、不展开) 3.21 吴王靠 挂落 封檐板、博风板 混凝土座槛 1.00 0.50 0.55 延长米 表4 金属面油漆工程量折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 1.00 重量:吨 梁、支撑、桁条 钢柱、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0.60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兽笼 1.70 零星铁件 1.30 钢爬梯 1.20 轻型屋架 1.40 踏步式钢扶梯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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