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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与转诊规章制度

来源:一二三四网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高危孕产妇管理与转诊制度

1、 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2、 医生在出诊时,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转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上特殊登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3、 对确诊的高危孕产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位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上。

4、 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5、 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影了保荐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和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确保母婴平安。

6、 识别出高危孕妇后应及时上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并做好转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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