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致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动员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为广大人民群众起到示范引领、表率带动作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驾乘摩托车,要依法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二、要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公职人员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关爱生命旅程,须做好“头”等大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办
20xx年3月14日
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文明出行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然而面对生活、学习中存在的意外,你是否注意到了那些隐藏在道路上的危险呢?
为了建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作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会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争道抢行,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出行时走过街天桥不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或聚集停留;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护工作,发现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
三、随时提醒朋友和同学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四、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主动避让。
五、积极反映现存问题。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安危,平日在校园出行,我们要结合自身体会,积极提出校园安全问题的改进建议。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交通靠大家共同维护。同学们,为了家庭幸福,社会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文明出行,关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校园平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
年月日
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西城市民朋友们:
我们生活在全国文明城市,我们生活在中国发展潜力区,西城的文明需要你我共同营造,西城的形象需要你我共同呵护。交通文明是展示市民素质窗口,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大庆市“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启动之际,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开车人。做到酒后不驾车,疲劳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占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接听手机、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开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帽,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
二、做文明行路人。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乘车人。在乘车时注意衣着得体,文明礼貌,做到先下后上,讲究秩序;遇到老、孕、病、幼、残要主动让座,车厢之中要相互体谅包容;车辆行驶中,不向车外抛物;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不坐无安全保障的违法载客车。
四、做文明倡导人。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礼让先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市民朋友们,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和实践文明出行活动,让文明之花在大庆西城绚烂开放!
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但现实生活中,个别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学生道路交通事故42起,造成44名学生受伤,9名学生死亡(中学生3名、小学生6名)、同比上升12.5%,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在此我们郑重倡议:
1、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周岁以上学生;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急刹或急转弯,不驾驶未经年检的摩托车。
2、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乘12周岁以上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及车况差、超员的车辆。同时,不得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骑乘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家长、对孩子都十分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年月日
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守护。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教育局向广大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盔一带”请知晓。“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安全佩戴要记牢。骑乘摩托车,请一定戴好头盔,戴上更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都要戴好头盔,你们就是安全又靓丽的城市风景。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您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文明出行请代言。文明的一言一行,是滋养心灵的土壤;安全的一言一行,是守护幸福的盾牌。邀请您为“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活动代言,积极践行并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守护,幸“盔”有你!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我们一起行动,让“戴头盔,系安全带”成为一种安全出行习惯,携手共创金昌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继续齐心协力,守护学生,守护家庭,守护学校,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出行不违规倡议书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请珍视和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多少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已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维护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在此,为了你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郑重向全镇居民提出几点倡议:
1、倡导文明行车,构建和谐交通,从我做起,从脚下做起,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牢固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2、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如无人行道,靠路边右侧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3、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载轻便摩托车、三轮车或改装电动车。
4、乘车人排队候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5、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乱放,不骑车带人;遇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6、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违法变道,不逆向行驶和争道抢行,不违反禁令警告标志、标线,不超速,不超载,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不违法超车、会车;注意行人,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扔垃圾;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按规定使用灯光,于人方便,于己安全。遇有前方堵车,不乱穿插,依次有序通行。
7、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8、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雪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9、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