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核对。
2、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3、长期医嘱(静脉用药)和临时医嘱执行后均须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5、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6、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以病历内的医嘱来校对各治疗单及电脑。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注意查对药物的配伍禁忌。
3、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便核对。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6、用药后巡视病人有无不良反应。
(三)输血查对制度
l、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3、查输血单和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执行。执行各次分别签字,输血单保留在病历中。
5、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四)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六)饮食查对制度
l、定期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上的姓名、床号以及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2、配餐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到病人床前再与饮食卡的饮食种类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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