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状
原告:张,女,198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联系电话:
被告:王,女,198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X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上述借款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同学关系,20xx年11月20日,被告王向原告借款X元用于其经营服装店所需,此款双方约定于20xx年12月底前偿还。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上述借款,被告均以种种理由进行推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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