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三合街道“美丽街道”创建工作,全面深化三合街道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根据《三合街道“美丽街道”“宜居村庄(社区)”“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幸福家庭评选牵头领导:
杨智勇
责任部门:民政和社区事务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幸福家庭”评选活动,促进村(社区)的积极性,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村(社区)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和文明素养;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卫生评比,打造清洁、绿色、宜居、和谐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广大村(社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建立“幸福家庭”评选工作方案,按照三合街道幸福家庭评选标准进行任务分解,在26个村(社区)开展评选,总户数不低于村(社区)总户数的30%组织评选,总户数指户籍在本辖区并且居住在本辖区的户数。
四、评选方法
1.村居建立评选机制。设立评选小组,建立长效评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2.打造示范家庭。严格按照活动评选细则,90分达到评选资格,认真选好“幸福家庭”对整个村(社区)起带动作用。
3.街道检查验收。通过村(社区)初评后,以村(社区)为单位,向街道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并授予“幸福家庭”的奖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街道成立以办事处副主任杨智勇为组长,文化服务中心、纪工委、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和社区事务办。
(二)提高认识。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目的在于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美丽街道”的建设中来。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通过宣传标语、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不漏组、不漏户。
(三)注重结合。要充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卫生评比”和“垃圾分类”等工作,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做到人人讲卫生,掀起治理环境,美化家园的高潮。
(四)发动群众。“幸福家庭”评选要让群众了解和熟悉《三合街道幸福家庭评选方案》。各村(社区)可以根据本村(社区)实际,让群众参与相关标准的讨论,对标准进行细化。评选的程序和结果群众要认可,评选活动要公正,防止在评选过程中搞形式主义,消极应付。
(五)强化考核。街道要把“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纳入村(社区)的目标考核,并加强督促和指导。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得“幸福家庭”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各村(社区)也可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对被评为“幸福家庭”的居民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以此推动“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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