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公司综合治理的水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治安保卫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一) 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0;
二) 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0.5‰;
三) 职工违法率低于0.5‰;
四) 职工犯罪率低于0.3‰;
五) 重新犯罪率控制为0;
六) 不发生重大爆炸/破坏事故及其他重大治安事故;
七) 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各部门经理责任书签约率达100%。
二、 治安保卫责任内容:
一)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二) 执行《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全面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做好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治安保卫工作意识教育。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 对要害部门、重点设备要重点管理。
五) 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分。
六) 执行治安保卫检查制度,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三、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安全主管 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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