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甲方将聚凤乡新街路基大渣石及浆砌片石取料石方爆破工程承包给乙方爆破,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权、利,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聚凤乡新街路基大渣石及浆砌片石取料石方爆破工程。
二、 工程地点:聚凤乡政府指定地点(风洞坡石料厂)。
三、 承包方式:经双方协商,采取包工包料,按方计价的方式发包。
四、 工程量:约2万立方米(按双方施工前、后测量的工程量为准)。
五、 承包范围及爆破作业要求:松动爆破,保证挖掘机能正常装载。
六、 承包价格:爆破单价为每立方米8元,爆破总造价为双方实际结算总额(上述皆为不含税金)。
七、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大渣石用于市政公路路基清淤换填及浆砌片石取料。
八、 工期:从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5个月内完成所有爆破工程,自然、不可抗拒原因不受此工期时间影响。
九、 甲方责任和权力
1 按时支付工程款。
2 负责爆破工作与周边单位、个人的关系,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安全施工条件。
3 负责为乙方清理爆破工作面。
4 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爆破审批手续。
5 因爆破地面震动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 乙方责任和权力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实施爆炸物品的储运、使用,防止意外发生。
2 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法按程序进行施工,因乙方违反《爆破安全规程》作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指挥。
十一、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因任何一方不按以上条款履行,均属违约,责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违约金。
十二、 工程结算
完成爆破方量后根据爆破方量支付7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收方后一次性支付。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工程完工验收、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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