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后能否申请居住权
1、可以的。
2、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承租的,夫妻离婚后,双方对房屋都享有居住权。
3、居住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会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
不过,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另行起诉。
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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