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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有不动产权证吗?

来源:一二三四网


由于小产权房在建设时,既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又没有获得规划批准,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在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小产权房不能得到国家认可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实践中,小产权房的权属证书,一般由当地的村委会或者乡登记和颁发,因此,小产权房又被称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村集体或者农民自身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的房产。由于小产权房是在违法的基础上建设的,想要重新获得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预售许可证,更是难上加难。小产权房不仅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而且涉嫌违反土地规划的,还要被纳入非法建筑执行强拆。比如,在土地保护红线以内的耕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必然会遭受行政机关的强拆措施。

一、小产权房的拆迁,如何处补偿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由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被征用拆迁的时候是不给补偿款的。但是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持有小产权房的是当地集体组织成员,则拆迁补偿款应该由相关部门支付给村集体。如果是城里人买到小产权房,其是拿不到拆迁补偿款的。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的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拆迁安置赔偿的利益,只能由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的规定。

二、什么情况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1、乱占耕地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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