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外务工人员经就业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户籍地可以不缴纳,需要提供就业地缴费凭证给户籍地征缴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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